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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谁?学生骑电摩摔亡 父母哭斥儿子同学:为什么借车给他

2017-05-31 新快报


5月27日晚上9点半,福州桂山路涵洞内的机动车道上,一对父母怀抱着已经没有生命迹象的儿子,哭得撕心裂肺,大约半个小时前,他们的儿子骑着一辆借来的电动摩托车,在涵洞内翻车,不幸当场身亡。



中学生骑电动摩托车 撞上涵洞口路沿石


目击者杨先生说,当晚9点左右,他步行经过桂山路涵洞,突然看到下方的机动车道内倒着一名学生模样的孩子,年纪约十七八岁,头部出血,周围地面有一大摊鲜血;孩子前方五六米处还倒着一辆车身粉色电摩,地面还有一个书包。



很快120和交警就赶到现场,医护人员在场直接进行抢救,但最终还是没能救回孩子的生命交警对现场进行临时管制,封闭了一个车道。


有目击者称,这个孩子骑电摩的车速非常快,在涵洞口就撞到路沿石,车轮爬到路沿石上,车身扫到绿化带,然后继续冲回机动车道;因为惯性,电摩继续往前行,最后发生翻车,孩子后脑勺着地。


父母哭斥儿子的同学:“为什么借车给他?”


当晚9点半左右,孩子的父母、爷爷奶奶都赶到现场,父母当场就崩溃了,将孩子搂抱在怀里,哭声撕心裂肺……


在场的人忍不住落泪:“作为父母,孩子是宝贝,养这么大却发生这样的意外,哪一个父母都会崩溃”。


目击者称,事情发生后,现场出现多名学生模样的孩子,应该是死者同学,站在边上不知所措,其中一名身穿黑色短袖的孩子是电摩车主。


死者妈妈用近乎嘶吼的声音问黑衣男孩:“为什么车要借给他?”



有知情人称,死者家属说的是福州话,孩子是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从年龄判断应该是高中生。


记者在现场看到,隧道口的路沿石被撞裂开一个小口,路沿石上有明显电摩轮胎滑行的痕迹,从碰撞点到孩子倒地点,至少有二十米。


从外形上判断,事故电摩经过改装,车头和座椅之间,还加了一根稳定车身的加强杠,“加强杠也叫稳定杠,作用就是高速行驶时,稳定车身的”。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此次事件中,父母训斥同学借车给自己儿子引发了争议:


@东风落云i:这样吼只能证明对自己的孩子并不了解。


@妇女爱好者:撞坏了别人的电瓶车,不该赔么?


@火星网友:自己养的孩子把自己做死了,有人家同学什么事?你怎么不怪这里干嘛弄个隧道!


@有态度的网友:其实戴头盔,这起事故根本死不了人。


@小笨小猴:同学之间的情谊呢?


@大大的黑眼圈:如果骑慢点也不会出事了。


不过也有网友指出:如果借车出了车祸,还有人员伤亡,请问原车主要不要承担责任。还有一点,这是辆非法改装车,自己骑就是违法,借予他人反倒不用承担责任?


此前也有相关案例:

女大学生骑行“死飞”坠亡,

三方过错各负责任。

自行车店赔偿47万余元 , 

借车同学赔偿19万余元。


2015年,一位18岁的大一女生在温州骑“死飞”自行车时坠崖身亡。该遇难女大学生父母将当日一同与女儿出行的同学何某某,以及负责事发路段管理的温州市瓯海区公路管理局一起列为被告,要求2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86万余元。


同年,12月26日,洪某在前往温州为同学庆生期间,与同学何某某一同结伴在当地大罗山景区山路骑行时意外坠崖身亡。后经当地警方确认,事发时洪某骑乘的是1辆何某某借予的“死飞”自行车,且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洪某的父母认为,这种“死飞”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死飞”车是属于禁止销售和禁止上路的。而何某某在主动邀约的情况下,依然将此类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提供给洪某使用,其对于洪某的死亡存在重大过失...


据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小何赔偿原告19万余元,被告自行车店赔偿47万余元。


来源:海峡都市报、扬子晚报(yzwb2010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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