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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孤儿铁笼中格斗搏击 称俱乐部里有牛肉和鸡蛋吃

2017-07-23 新快报



近日一段被描述为“格斗孤儿”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视频中两名小男孩正在进行激烈的搏击比赛。据视频介绍,两名小男孩今年只有14岁,均是孤儿,目前被成都一家格斗俱乐部收养。有网友质疑,俱乐部是否在利用孩子们赚钱。


该视频显示,这家名为恩波格斗俱乐部的组织,先后收养了400多个孩子,进行格斗训练。孩子们大多失去双亲,或者生活失去依靠。收养未成年的孩子进行格斗训练,这一格斗俱乐部是否具备相应的收养资质?“铁笼中的格斗”是否合法合规?



视频显示:

孩子在铁笼中“格斗”被围观 


出拳凶狠、缠斗激烈、汗流浃背……网络热传视频中正在进行格斗比赛的仅仅是十几岁的未成年人。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e05278dwlge&width=500&height=375&auto=0


视频中介绍了两名失去了双亲,无依无靠的小男孩小龙和小吾的故事。


“爸爸死了……妈妈走了。”这样的话从一个脸上还有稚气、身上露出点点伤痕的14岁男孩口中说出来的时候,很难不令人动容。


两人今年都是14岁,同样来自四川凉山。过去十几年间,有400多个这样失去了双亲,无依无靠的孩子被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收养,每天练习综合格斗术。


小吾坦言,虽然这里的生活很累很辛苦,但终归衣食起居有保障,比回老家强。


小吾:这边的好吃多了,有牛肉,鸡蛋。在老家的时候只有洋芋。如果我回到家里,那有可能干苦活吧,然后去打工那些吧。



视频引发网友热议

解释:“铁笼格斗”是推介表演


据介绍,孩子们除了参加日常训练还会参与演出表演。视频拍摄显示,两个孩子在灯光闪烁、音乐起伏的铁笼子里进行激烈格斗,还有人受了伤。恩波格斗俱乐部运营总监朱光辉告诉记者,“铁笼格斗”的画面来自6月18号的一场商业地产项目推介表演,并非商业演出也不是正式比赛。


朱光辉:这是一个商业地产的推介活动,如果是大型比赛你觉得报批能过吗?这个推介表演,(视频报道)中都是断章取义的视角。因为这是一个推介表演,就是教练指导的动作演示,晚上有成年人的相对正式的表演,小朋友就是表演动作,做到位。


朱光辉表示,俱乐部中的成年人会参加正规比赛,的确会有一定收入,但是具体数字保密。而俱乐部的孩子们每年都代表四川省青少年队伍参加散打比赛,“既然青少年没有职业比赛,也就谈不上出场费。”


视频经网上传播后引发热议,有人赞同俱乐部这一做法,认为学习格斗也是孩子的一技之长,而且在俱乐部要比在老家生活条件好很多。



但也有网友认为,视频中,孩子称自己的作息是“起床、训练、洗澡、睡觉”,如果不学习文化知识,即使学会了格斗,将来走入社会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



此外,也有网友注意到俱乐部的教练说,孩子们的出场费是统一管理起来的,“在他们需要的时候就给他们”。因而质疑俱乐部是否在利用孩子们赚钱。

    


朱光辉说,俱乐部收养的这些孩子均有正规收养手续,媒体关注后他们已将有关材料送交警方。


此外“格斗孤儿”的说法并不准确,俱乐部收养的孩子中孤儿占比很小,大部分为留守儿童。


朱光辉:该说的我们都给公安部门说过了,这个事情上升到一个舆情事件,他们也开了协调会,我们该澄清的都澄清了。


俱乐部创始人8岁丧父

曾获特警比赛冠军


记者获悉,俱乐部之所以收养这些“格斗孤儿”,是俱乐部的创始人恩波的想法。据了解,生于四川阿坝州黑水县的恩波8岁丧父,经历过贫困生活后,18岁开始练习散打,后成为一名武警战士。1980年,在武警阿坝州支队举行的军事大比武中,曾荣获“单双杠、擒拿格斗”双冠军。


恩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服役期间,曾经下基层做军事指导。在那里,他经常会看到一些孩子在山上、在街边游荡。“正是上学的时候,他们不上学干吗?”恩波打听了一下,发现这些孩子几乎都没有家人照顾,有些是孤儿,有些是家里太穷管不了。


“他们如果不好好引导,真的会走上犯法的道路。”恩波在当特警期间,也见过不少案例,几岁、十几岁的孩子就偷窃、打架。恩波称,从那时起他就萌生了想法,如何去帮助这些孩子。


2001年,恩波退伍后通过从事建筑工程积攒了一些资金,组建了一支武术散打队,开始招收孤儿进行培训。恩波称散打队至今已经走出数百名孩子,有的在经商,有的成为特警,有的已经成为全国散打冠军。


有网友了解恩波的经历后,对恩波收养的孤儿们产生了更高的期待:“我希望,孩子们在这位特警的教导下,能成为真正对社会有益的人。”


是否具备相应的收养资质?

“铁笼中的格斗”合法合规吗?


我国《收养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其中就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对于送养人和收养人以及收养程序,法律也都做出了严格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并且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此外,收养人必须同时符合无子女等四个条件。


那么,该格斗俱乐部收养的上百名儿童(包括孤儿),其收养主体究竟是个人还是社会组织?手续是否合法合规?有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儿童保护问题研究专家童小军解释,《收养法》主要针对公民个人收养做出了明确规定,而民间收养机构则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规定。



童小军:在国家民政部门注册了的,而且业务范围也是养育孩子并且和民政部门有合约,就是受民政部门委托帮助养育孩子的民间养育机构也可以收养。


但是前提第一一定是注册的,第二个是受委托的。现实当中你说的这个俱乐部的事儿可能就是乱象,就是没有遵循法律规定,俱乐部自己说我成为孩子们的收养人了。他们的“收养”可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就是“我养他了”,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些孩子必须得有明确监护人。


14岁是大多数孩子刚刚上初中的年龄,据报道,俱乐部表示他们请来了老师为孩子们上课,基本课程会完成,因此所接受教育是完整的。


恩波格斗俱乐部有没有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体育专业训练的法定资质?即便是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又是否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于以上问题,朱光辉这样解释:


朱光辉:我们不是招生。我们只是俱乐部,俱乐部是挂靠在公司旗下的机构。


记者:孩子们不用交学费?


朱光辉:对,吃穿住行我们全包。


记者:那咱们这算是一种简单的教学关系?


朱光辉:对。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分析认为,义务教育需要在具备资质进行注册的义务教育机构(学校),进行符合国家规定的、完整的义务教育,而格斗俱乐部所请老师进行上课,应当只能算是培训性质。


熊丙奇:这个是不行的,因为格斗俱乐部不具备义务教育的资质。除非它注册为了义务教育学校,让学生完成义务教育课程之后,利用业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体育训练的拓展,进行格斗训练,那是没问题。


如果只是请了一些老师来进行基础文化课的教育,这实际上只是一个培训性质,不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的义务教育。


因此这件事情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按照义务教育法保障这些孩子的求学受教育权利。


熊丙奇补充,如果格斗俱乐部的确为收养人,而孩子们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义务教育,那么当地所在教育部门和应当履行监护人义务的俱乐部都存在失职。


媒体曝光后该事件持续发酵,收养合法性有待定论,记者从成都当地获悉,公安机关已经对该事件介入调查。


来源:央广新闻(cnr_c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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