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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宅停车场收费或将恢复政府指导价

2017-08-29 新快报


今年 4 月,《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草案)》自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以来便备受关注,本月初市人大更就此举行了为期 4 天的网上立法听证会。今天,《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草案)》提交二审。相较于一审稿,二审稿明确规定了住宅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审稿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管理。其中,有关住宅停车场的,则规定 " 住宅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待具备充分竞争条件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


记者了解到,2015 年之前,广州市住宅停车服务收费普遍实行政府指导价。2015 年,新版《广东省定价目录》出台,小区停车费改由市场供需决定。此后广州市住宅小区停车费明显上涨,矛盾增多,而这也是网上听证会上广大网民普遍反映的问题。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宁表示,听证会上广大网民和市住建委认为,草案第六条第五款关于通过制定议价规则等规范住宅等停车场定价行为的规定操作性不强,会引起较大的社会争议,建议删除。广州市住宅停车位紧缺,尚不具备充分的市场竞争条件,放开住宅停车位收费价格已引发大量矛盾和纠纷,建议住宅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


陈宁称,市发改委认为,住宅停车位属住宅配套设施,具有垄断性、稀缺性、民生性等特征。目前,住宅区停车收费虽未纳入政府定价目录,但省发改委正在修改《广东省定价目录》,拟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决定住宅小区停车费价格管理方式。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已认可我市住宅停车收费拟实行政府指导价这一做法。近期,广州市可自行决定是否将住宅停车收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市场化改革的要求,有必要明确待具备充分竞争条件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


来源:新快报记者 沈逸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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