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践行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为增强同学们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4月15日早晨,我校在中央图书馆广场举行了“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系列升旗仪式。
升旗仪式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林煜洲发言
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居安思危,知危图安。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更加凸显出生物安全等非传统安全的重要性,也让更多人认识到国家安全威胁就在我们身边,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国家安全教育日小知识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至此,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一、有利于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
二、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三、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本次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升旗活动,有利于加强华商学子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意义的认识、凝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共识和力量,在此倡导大家加深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解,增强对非传统安全的认识,让防控疫情、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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