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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泰安各县市区+功能区教师招聘简章出炉!附岗位汇总表→

最泰安 · 泰山晚报 2022-06-11

编辑:阿水 ■新闻热线:9600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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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安各县市区、功能区发布
2022年教师招聘简章。
01泰山区


2022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泰山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其他要求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可允许先行报名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按上级政策执行。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

2022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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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2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见附件2),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8日9:00至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至6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至6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6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至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2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20日16:00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tsqjszk2022@163.com,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邮件发送后请拨打0538-6270996进行确认,超过审核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022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后发布),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38-6270996

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38-8221767

邮箱:tsqjszk2022@163.com

咨询时间:2022年6月18日至6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02岱岳区


2022年度岱岳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岱岳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度岱岳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可允许先行报名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按上级政策执行。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

2022年度岱岳区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度岱岳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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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2年度岱岳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见附件2),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8日 9:00至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至6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yue.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至6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6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6月21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6月21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至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2年度岱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20日16:00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邮件发送后请拨打0538-8566509进行确认,超过审核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2022年岱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后发布),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38-8566509

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38-8566576

咨询时间:2022年6月18日至6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03新泰市


2022年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新泰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3. 遵守宪法和法律;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在职人员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岗位应聘条件

1. 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 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6月11日前取得。

3. 教师资格证要求。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可允许先行报名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按上级政策执行。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4. 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2年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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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2年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 9:00-6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1日 11:00-6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tai.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和初审退回时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1日11:00-6月14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部门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网上资格初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开始进行,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网上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6月1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陆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2022年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13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所需材料见附件2,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 xtsjyjzgk@ta.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邮件发送后请拨打0538-7251618进行确认,超过审核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按照国办发〔2022〕13号要求,暂不提供教师资格。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2年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A4纸彩色打印)、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6月11日前取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以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解除合同(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在编教师应聘的,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外,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后发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实后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538-7251618

监督电话:0538-7224737

咨询时间:2022年6月11日至6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本简章由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04肥城市


2022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改善我市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师资队伍,解决学科教学急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以及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工作单位以及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是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6月18日前取得。

3.教师资格证要求。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可允许先行报名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按上级政策执行。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4.其他可应聘情形。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规定,招聘到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0名,幼儿园教师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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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中小学教师岗位)


(肥城市幼儿园教师岗位)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8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2:00

应聘人员登陆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eicheng.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严格按公布的岗位要求条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6月2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2: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反馈缺失信息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网上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规定,应聘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2022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022年7月6日8:30-7月9日9:30登陆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20日11:3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fcsjsgzk@126.com,并拨打电话0538-3219119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及个人身份证电子版;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及个人身份证电子版;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个人身份证电子版。超过审核认定时间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因取消计划涉及到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条件及有关规定相应调整报考岗位。

本《简章》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0538-3210210   

       0538-3219119


05宁阳县


2022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含备案制教师)简章



根据宁阳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教育教学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含备案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应聘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6月14日前取得。

3.教师资格证要求。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可允许先行报名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按上级政策执行。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4.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宁阳县在编教师(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2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含备案制教师)岗位条件、招聘计划等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含备案制教师)岗位信息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计划表》)。今年部分岗位专项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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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9:00—6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4日11:00—6月17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http://www.ny.gov.cn(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报名。

(一)岗位查询及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2022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含备案制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2022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含备案制教师)应聘须知》(见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信息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个人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提示要求上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2022年6月1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得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报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4日11:00—6月17日16:00

县招聘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4日11:00—6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和《2022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含备案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16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所需材料见附件2,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jyrsk@ta.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邮件发送后请拨打0538-5681611进行确认,超过审核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本次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的岗位和乡镇(街道)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设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照降低后的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信息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及时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按《简章》要求提交《2022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含备案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简章》由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5681611

监督电话:0538—5620056

咨询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6月18日

8:30—11:30    15:00—18:00


06东平县

2022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东平县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学工作需要,2022年东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6月18日前取得。

3.教师资格证要求。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可允许先行报名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按上级政策执行。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4.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2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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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2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8日 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2:00

应聘人员登陆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ping.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招聘咨询电话。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2:00

县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初审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县教育和体育局在2022年6月18日11:00开始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6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个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7日9:00-7月9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2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20日上午11:3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所需材料见附件2,对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即可)发送至2960081@163.com邮箱,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邮件发送后请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进行确认,超过审核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乡镇(街道)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按照国办发〔2022〕13号要求,暂不提供教师资格。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2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诚信承诺书》。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向招聘单位提供。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6月18日前取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以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解除合同(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后发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15376211328

监督电话:0538-2830076   15662088107

咨询时间:2022年6月18日至6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07高新区


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由招聘单位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6月18日前取得。

3.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可允许先行报名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按上级政策执行。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4.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年度计划招聘教师初中段4人,小学段16人,合计共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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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简章及《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须知》(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8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http://gxq.taian.gov.cn),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师招聘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6:00。

教师招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教师招聘办公室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教师招聘办公室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教师招聘办公室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6月20日16:00后,教师招聘办公室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入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20日(8:30—11:30、14: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教师招聘办公室(长城路南段616号泰安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D207室)办理减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所有应聘人员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的取消岗位公告。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教师招聘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按照国办发〔2022〕13号要求,暂不提供教师资格。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向教师招聘办公室提供(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作出承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教师招聘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并作出承诺。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教师招聘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并作出承诺。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后发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538- 8937086


监督电话:0538- 893921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08徂汶景区


2022年泰安市徂汶景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泰安市徂汶景区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徂汶景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教育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教育部认证书,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最迟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6月14日前取得。

3.教师资格证要求。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可允许先行报名参加考试,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按上级政策执行。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教师公开招聘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4.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2年泰安市徂汶景区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泰安市徂汶景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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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及《2022年泰安市徂汶景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9:00-6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4日11:00-6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网站(http://clswhjq.taian.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4日11:00-6月17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6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4日11:00-6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2年泰安市徂汶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16日16:00点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在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按照国办发〔2022〕13号要求,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2年泰安市徂汶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向招聘单位提供。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6月14日前取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解除合同(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后发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38-8911870

咨询时间:2021年6月14日至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来源:泰安各县市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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