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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没点血性当什么兵?2名青年拒服兵役,7条处罚措施公布于众

2016-08-11 中国海军网

▋来源:中国国防报 

▋原标题《宁夏严肃处理拒不服兵役者获百姓点赞》

▋作者:谢明东 记者徐殿闯



7月28日,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召开征兵工作会议,研究去年2名拒服兵役青年的处理意见,给出7条处罚措施,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这是宁夏首次对拒服兵役行为开出罚单。


入伍后怕苦怕累拒服兵役


浦某和李某,分别是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康庄村、红寺堡镇振兴社区人,2015年9月自愿报名应征,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被批准入伍。然而到部队后,由于不适应严格正规的军事化管理和训练生活,两人萌生了退意,多次向部队递交离队申请,明确表态拒服兵役。


多次劝导无果,态度极其消极


部队各级领导多次劝导无果,该区征兵办公室与乡镇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也先后多次前往两人所在部队耐心谈话、教育劝导,但2名青年仍拒绝继续留队服役,态度极其消极,甚至采取极端行为相要挟,在部队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所在部队依法规按思想退兵做出处理。


拒服兵役违法,7条处罚措施惩戒


该区征兵办公室高度重视此事,认为这2名青年的行为已违反了《兵役法》,是一起严重的应征公民拒服兵役的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认真地进行处理。为此,他们依据《兵役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兵工作实施方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给予每人一次性经济处罚3万元、5年内不得将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3年内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国(境)手续、3年内教育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入学升学或转学手续、3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3年内金融社保部门禁止向其提供各种贷款业务,并将两人列入《红寺堡区2015年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和公安机关违法人员黑名单。


处罚决定获百姓点赞


处罚决定公布后,在社会上和当地青年中引起强烈反响。“这两个孩子不知是咋想的,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好多人想当兵因为各种原因还当不上呢!政府这一决定完全正确,是该依法处理。”红寺堡镇群众杨彦璋听到这一消息后说到。而红寺堡区大河乡大河村青年郭宁辉则告诉记者:“我今年也报名应征了,参军是义务,不能当儿戏,我一定会认真对待。如果真的能穿上军装,我一定好好干,为家乡争光添彩。”


消息在网上发布后,一个上午阅读达2.8万,留言上千条,大多数留言表达了对处罚的理解和为两位青年可惜。网友千年老妖留言:“相对于韩国的强制兵役,我们伟大的祖国实在太宽容了。一个国家的强大保障是因为有一群默默无闻奉献的‘儿子们’,爱国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去实践的”;网友8*0后de恋表示:“吃不了苦的人注定一生碌碌无为”;网友小小一噶表示:“这是个好导向,以前当兵是荣誉,现在至少也让大家觉得这是一种义务了。‘兵役’二字另外一层含义也开始显现了。”


拒服兵役,《兵役法》怎么说?


对于“拒服兵役”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中有详细的处罚规定。


第66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7条规定: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8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第69条规定: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请记住:根据《兵役法》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保家卫国,人人有责!




点评

坚韧,军旅生涯必需的状态


■张和芸


当兵苦不苦?肯定苦,部队有大熔炉之称,不千锤百炼地打磨,铁怎能成钢?


当兵值不值?千人有千种说法,但有一点是共识——成功人士中不少曾在军旅:联想集团的柳传志从不讳言是军营塑造了他,华为的任正非自豪于自己当铁道兵的经历,万达的王健林至今保持着军人的作息……回忆当年的军旅生涯,他们也说苦,可正是这种苦,苦中的耐受、苦中的坚持、苦中的历练成就了他们,让他们有了更强的心理素质、更强的团队精神、更好的执行力,进而爆发出更多的创新力。


近年来,应征入伍的高素质兵员越来越多,他们中不少人带着成为“第二个任正非”的梦想而来,可也有少数人如同浦某、李某一样,有梦想却没有做好脚踏实地去实现梦想的准备,于是当发现脚下的路并不都是鲜花,有时也有荆棘时,便想打退堂鼓。


可是,履行兵役义务是公民权利,也是义务。当你接受了国家的挑选,穿上军装时,不仅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大门向你打开,也意味着你决定担起保家卫国的神圣职责。当你已成为钢铁长城中的一环,进退不再是个人的事。拒服兵役相当于逃兵,对于这一行为,无论中外都有着明确的处罚规定,或判刑、或罚款、或不得享受各种福利待遇与保障,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舆论的谴责。


军中成就梦想,军旅非儿戏,而坚韧,是它必需的状态。


监制 | 陈国全

编辑 | 闫    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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