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一根烟头,熊熊大火,毁掉上百亩树林。吸烟者,可恶,请付出代价!

清远头条 2021-02-24


近些天天气的关键词是什么?
天气寒冷、晴朗干燥、昼暖夜冷
……


这样的天气下
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近日,佛冈迳头镇井冈村附近突发山火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山火扑救现场


12月7日16时许,佛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电话报警称:佛冈县迳头镇井冈村委井前村某山场发生山火,要求派员处理。接报后,森林分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失火山场,失火山场位于迳头镇井冈村委井前村背夫塘山场,民警到达失火山场时现场仍有明火,有大量被燃烧灰烬,目测过火面积约80-100亩。


△火灾现场火势凶猛


△消防员到场扑救


经初步调查,7日13时30分许,重庆市籍民工阮某独自到井前村背夫塘的养鸡场附近山场捉黄蜂,在休息时其用火吸烟后丢弃的烟头意外引起了山火。


△山火被扑灭,现场满目苍夷


8日,经佛冈县公安局批准,已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目前犯罪嫌疑人阮某已被佛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传唤到案,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犯罪嫌疑人 阮某


此外,每年9月至次年4月是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据市森林公安方面统计,今年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三个月内,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火灾案件81起,5人被刑事拘留。因烧杂草引发山火的案件占比最高。



“不就是不小心烧了几棵树吗?”
“不就是把林子点了吗?能有多大事?”
今天头条妹就好好跟您唠唠
“烧几棵树”到底能摊上多大的事儿~


我国《刑法》规定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能有多严重?


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情节较轻呢?


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不就是不小心烧了几棵树吗?”

看到这儿,您还敢说这句话吗?


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头条妹呼吁:

每个公民都应注意

森林防火“十不要“

森林防火“十不要”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烧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发现火情,切勿冒险,
远离火场,尽快报警。


来源:佛冈发布

责编:郑慧苗 值班副总:张瑞 监制:刘永智

报料邮箱:qybxgz@126.com

商务合作邮箱:gdwxqy@qq.com 电话:3360000


 更多看点 

让更多人知道,点这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