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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背后的文化土壤

2016-12-03 东风夜 静雅思听

聂树斌案终于迎来结局,有人就事论事,回顾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人入木三分,探讨事情背后的系统制度,但我想跳出这件事,谈一谈冤案背后的文化土壤。 


刑讯逼供是“不打不成招”还是“屈打成招”?

差不多每一起冤案背后都有一个刑讯逼供的故事,很多人喜欢从制度漏洞上讲这事,但我觉得这里有两个文化问题。

一个是重口供的文化,这种文化由来已久,中国古代司法就讲究“断案必取输服供词”、“无供不录案”。其实,古代重口供是个无奈的选择,因为当时科学技术水平有限,很多案子没什么证据可采,只能靠问供。可现在,科学技术水平提高了,我们应该更重视证据。

另一个是逼供有效论,扪心自问一下,你是不是也觉得,只要抓对人了,刑讯逼供还是很有效的?

王书亚曾说过武侠小说里的一个奇怪现象:奇怪的是,我遍读金庸、古龙、梁羽生三大家的武侠,居然没有发现一件因刑讯逼供而造成的冤案。江湖之人,包括下三滥,要么不说,要么从实招来,却没有一个胡乱捏造说假话的。

我觉得这奇怪现象背后有一个文化问题——大家潜意识里还是觉得刑讯逼供有用,最多加两个限定条件——逼供的人是好人,被抓的人是坏人。这想法相当有问题,刑讯逼供有可能“不打不成招”,有可能“屈打成招”,还有可能“打了不招”、“打了乱招”,至于那两个限定,谁来判定好人坏人?


限期破案包三天真的合理吗?

这个词在中国犯罪侦查中如此常见,我们甚至不觉得它有问题,其实它背后也有两个文化问题。

一个是迷信人治,碰到社会问题,总想靠发挥个人强力(权力)来解决。重大刑事案件发生了,公安机关领导会要求侦查人员“限期破案”,如果事情再大一点,甚至会出现市长、省长这类政府领导来要求“限期破案”。

可这真的合理吗?限期破案的意思是说他们平时破案没有尽全力、没有效率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不想着制度性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不是,那强行要求人家限期破案,不是逼着人家弄虚作假草草结案吗?

另一个是曲迎民意,“限期破案”的要求有时是被民意逼出来的,人民群众当然有权表达自己的诉求,但政府决策应该有其原则,不应该被民意随意左右。像1996年的孙万刚案,当初的检察官竟然说:“当时我发现这个案子有疑点,但想着最后要移送昭通市检察院,思想上有一定依赖性。加上案发后老百姓要求严惩凶手,这种压力下,我希望从快办理。”

每次有冤案发生,我都想,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能为法治中国做什么?我想,文化上的思考、讨论、改变可能是门槛最低的。

上面说的王书亚的文章叫《武侠小说中的刑讯逼供》。

此外,静雅思听还有一本《迟到的正义》,讲了十个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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