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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原内蒙古银监局系列监管腐败案:铲除监管内鬼 守护金融安全
5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事件背后系列监管腐败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督促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5月12日,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受贿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薛纪宁落入法网背后,是原内蒙古银监局领导班子5名干部身陷监管腐败的一起“窝案”。 2019年11月以来,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会同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查处了原内蒙古银监局系列监管腐败案。班长带坏班子,班子带垮队伍,是原内蒙古银监局腐败窝案的重要特征。在薛纪宁开庭受审前,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建基,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涛,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贾奇珍等人陆续站上被告席。他们的主要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薛纪宁任党委书记、局长期间。 监管者缘何沦为腐败者?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精准拆弹,铲除金融监管“内鬼”?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
领导班子集体沦陷,局系统监管干部不同程度涉案
监管干部与监管对象“猫鼠一家”,因利益捆绑深度勾连充当不法集团“马前卒”
集体腐败滥权、监管层层失守,根源在于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党对金融监管工作的领导异化成关键少数的谋私逞威
深刻总结教训,真正落实整改,管党治党严起来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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