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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眼看法】扬言血洗医院?当医护遭遇恐吓该怎么办……

2017-01-22 刘严 医脉通


来源:医脉通;作者:清华大学玉泉医院  刘严


近日一张朋友圈截屏(下图)在网络上被广为流传,起因为当事人的妻子在蕲春县第三人民医院诞下一名男婴,之后医护人员发现男婴上肢活动异常,当即将其送往县人民医院做X线检查,提示左肱骨中下段骨折,而患儿父亲顾某情绪激动,随后在网上发如下帖威胁涉事医院。



1月初,“如果主刀医生没把我哥的手术做好,明年的今天,就是他的祭日”的截屏也在网上疯传,至今质疑声还未平息。13日“血洗三医院的医护人员,见人就杀,还要放火焚烧”的截屏又被疯转,医护人员脆弱的小心脏上又被狠狠地戳了一刀。如今,医护人员被恐吓并不少见,一些伤医杀医案件中的受害医护人员之前就收到过患者的恐吓,大家在工作中收到过类似的恐吓吗?如果受到威胁和恐吓,我们该怎么应对,今天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恐吓医院或医护人员是否构成犯罪?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仅仅散播类似上文那样的威胁恐吓语言,但还没有实施真正犯罪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下面先来学习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刑法中有关于刑事处罚威胁恐吓的条款,即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


其中提到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另外对于情节轻的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情况,还可给予行政治安处罚。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三,卫生部、公安部于2012年5月1日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规定: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六)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


(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有恐吓、威胁的言论和行为,并且情节恶劣的就可能会被定为寻衅滋事罪。何谓“情节恶劣”?一般是指犯罪手段残酷,在社会上或在一定区域内影响大、程度深、范围广,或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情节较轻者也可能被定性为医闹行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此事件中患者家属发誓要血洗医院,见人就杀,还要放火焚烧,而前提是要求医院赔偿一百万元。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并且数额巨大,应当考虑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遇到患者或家属恐吓时医护人员应该怎么办?


医院和医护人员受到威胁、恐吓的情况并不少见。过去基本上都是口头恐吓,后来骚扰电话、威胁短信、恐吓信件也多了起来,最近一段时间在微博、微信朋友圈中的恐吓信息多了起来。面对类似的恐吓,大多数医护人员都是自己注意安全而已,少数会上报医院或报警,仅仅做这些就可以了吗?下面这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面对各种各样的恐吓,我认为应该首先进行风险评估:


● 实施威胁恐吓的人是谁?有哪些亲属或帮助者?


● 为什么要实施威胁恐吓?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过错?


● 是否会真正实施威胁恐吓中提到的行为?(这一点是最难评估的)


2.对于高风险事件,当事人该采取哪些自我保护措施?


如果经过评估恐吓者具有实施行为的性格气质,实施危害行为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医院及当事人一定要采取措施防备。


● 避免进一步接触:如果恐吓者频繁纠缠,申请休假离开是非之地是个好办法。


● 避免规律的工作日程:固定的门诊时间往往使受袭击的风险增加,提早或错后上下班时间则可以减少被跟踪尾随的风险。


● 注意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自己的家庭住址、私人电话应避免广而告之,至少保证在家的时候是安全的。


● 避免独自到僻静的地方:有人接送当然好,没有条件也要选择安全的路径,注意观察周围环境是否安全是有必要的。


● 积极与医院沟通,获得医院的支持:有些矛盾如果有医院介入积极的解决往往可以化解积怨,千万不要觉得恐吓者不会进一步行动,防患于未然很重要。


3.收集证据,积极报警。


对于可能实施的威胁和恐吓,我们在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及时报警,向警方说明情况、提交证据,争取警方的立案侦查、及时介入,必要时控制恐吓者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能获得警方的关注和帮助,收集证据非常关键。当面的恐吓威胁可录音录像;恐吓电话要录音,并保留通话记录;恐吓信件要注意保存信封、信件上的指纹等信息;对于利用网络、微信实施恐吓的事件,则要注意保留截屏(必要时公证保留证据)。切记该报警时一定要立刻报警,并利用医院的影响力让警方重视,尽快解决事件,避免事态发展。


本文提到的这一事件院方已经报警,警方亦已介入进行调查。未来这类事件可能还会发生,如何能做好医患沟通,如何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纠纷,如何能保护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是全社会、医院和医护人员都需要思考的问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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