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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影响中国医生的18个重磅政策 | 年终盘点

2017-12-28 灵犀 医脉通

导读

所谓温故知新,年关岁尾,现在和大家一起回顾下2017医疗圈都发生了哪些大政策事件!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作者:灵犀


2017年感谢大家的相伴,这一年里和大家一起了解了诸多医疗改革政策,我们也都能明显感觉到,今年的改革政策多到应接不暇,这也是很正常的,毕竟2017是医改的落实年。


所谓温故知新,年关岁尾,现在和大家一起回顾下2017医疗圈都发生了哪些大政策事件,这些政策将直接影响着我们明年的工作,身在圈子里我们都不得不知。


01

基层医院具备中医服务能力,成为硬杠杠!


2017年1月9日,国务院下发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通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到2020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


02

国家医保目录更新,26类中药注射剂基层被限


2017年2月,人社部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目录对26类基层常用的中药注射剂做了限制——只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才能使用。


具体药物包括:双黄连注射液注射用双黄连(冻干)、清开灵注射液、莲必治注射液、热毒宁注射液、喜炎平注射液、痰热清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苦黄注射液、193参附注射液、醒脑静注射液、参麦注射液、生脉注射液、香丹注射液、丹参注射液、丹红注射液、脉络宁注射液、红花注射液、苦碟子注射液、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三七皂苷注射制剂、灯盏注射制剂、冠心宁注射液、疏血通注射液、银杏叶注射制剂、瓜蒌皮注射液、肾康注射液。


03

在职医师可以申请开办医院、诊所


今年2月,卫计委修订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取消“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限制。


修改后,《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的条件,将重点围绕医疗质量和安全,注重审查申办者的办医条件和资质,有利于充分发挥医师专业技术优势,调动医师自主创业积极性。


04

医师“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并于4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其中突破性的改革就是将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05

24省试点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2017年,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等24个省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分数线非固定分数线,2017年乡村全科助理医师合格线为180分。


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考试是村医向医师身份转化的重要途径,且2018年有望全面铺开,值得所有乡村医生关注。


06

医学教育精英化,逐步取消二本、中职招生


201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就推动医学教育改革发展作出部署。


其中提高生源质量为重点改革。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逐步实现一本招生;根据行业需求,严格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重点为农村基层培养助理全科医生;2020年后,逐步停止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生。


07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至14项


2017年3月,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随之,下半年又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也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  ”两项列入公卫服务项目中,公卫项目正式由12项变成14项。


这一变化影响了所有基层医院,这意味着所有基层医生都要学习、并执行新版公共卫生规范。


08

2017医联体制度框架已搭建,三级医院全部参与


2017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


到202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


09

家庭医生签约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60%


2017年5月,国家卫计委下发了《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2017年,以省(区、市)为单位要在85%以上的地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力争实现全部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95%以上的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超过5亿人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人群覆盖率超过35%,重点人群覆盖率超过65%。


10

2017年起,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


2017年6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


要求:2017年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各地要选择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国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鼓励各地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


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这标志着按病种收付费正在全国强制性被推开。


11

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为了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


明确规定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医师可以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


12

《中医药法》正式实施


2017年7月1日,我国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这在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中医药法》不仅系统建立了健全的中医药管理体系,更是加大了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这些打着中医幌子到处骗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终将难逃法网!


13

中医诊所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2017年11月15日,国家卫计委正式公布了《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并于12月1日起施行。


从此,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开办只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由审批制正式改为备案制,且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后有3年执业经验即可申请开办诊所。


14

民间中医大转正!《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可执业


2017年11月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并于12月20日起实施。


符合一定条件的师承和确有实践专长的中医者,可报名参考考核,考核内容更加考试的专长领域单独制度,考核合格者获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此证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可以说此项考核办法为民间中医执业打开一扇大门。


15

卫计委批准制定十类独立医疗机构


2017年8月8日,卫计委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推出了卫生计生领域多项重点改革措施,在独立医疗机构设置方面在已经批准、制定五类独立设置机构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又设立了五类单独设置的机构。


从此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中小型眼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都可以作为独立医疗机构开办了。


而随着社会办医的起步,这十个专业的人才也毕竟更加紧俏。


16

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只需备案


11月1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7

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差价


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于9月底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又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进一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继若干地方零散地取消耗材加成之后,耗材零差价将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多年来,“以药养医”“以械养医”的局面,将在2017年被打破。


18

国务院批复设立医师节,尊医时代来临!


11月,国务院批复了卫计委《关于申请设立“中国医师节”的请示》(国卫办报〔2017〕138号),同意自2018年起,将每年8月19日设立为“中国医师节”。


这将是继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之后,我国第四个行业性节日,也体现了医生职业的特殊、高尚性,有利于营造全民尊医、重医的社会氛围。


可以说,2017年这些重磅政策实施后,我国的医疗格局将会发生很大变化,2018年我们所有医务人员也必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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