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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对烟花爆竹坚决说“不”

2018-01-12 杨凌视线 杨凌视线

(记者 华敏)自2018年1月18日起,杨凌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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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对烟花爆竹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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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杨凌禁售禁燃烟花爆竹,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从1月8日起,杨陵区安监、工商、消防、公安、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为期一周的烟花爆竹禁售攻坚战。

1月10日,视线记者跟随联合执法行动组对李台街道办辖区内各门店进行地毯式排查,现场执法行动组成员对各门店的烟花爆竹进行统一收回,截至目前,共清理烟花爆竹经营商户47家,其中查处有证经营的42家,无证经营9家,商户自行清理8家,共收回烟花爆竹许可证38家。联合执法行动组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杨凌示范区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切实做好杨凌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自今年1月1日起,杨凌不再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节日期间,允许以环保型电子鞭炮替代传统烟花爆竹燃放,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但利用汽油、液化气及其他可燃气体与氧气混合,采用电子点火产生爆炸声、光效果的电子礼炮不在此列。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努力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编辑:鹿赛  责任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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