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历史图书选摘|孔飞力:他者中的华人

2017-01-24 东方历史评论 东方历史评论

《东方历史评论》编辑部评选出13部作品为“2016年度历史图书”。我们在春节假期前后陆续刊登获奖作品选摘。祝各位读者新春愉快!




《他者中的华人》

孔飞力  著

李明欢 译


《他者中的华人:中国近现代移民史》将中国移民走向世界的五百年历史,融会贯通于同期世界格局发展变化的大框架中。孔教授在展示全球华人移民五百年历史精彩画卷的基础上,有力论证了其重要观点:海外华人历史是中国历史的题中应有之意,是研究中国历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由是,海外华人研究被提升到新的境界。


从殖民统治者到被奴役的臣民,从独立后民族国家执掌大权的统治集团到洋溢民族主义激情的知识精英;从颐指气使的大富豪到埋头养家糊口的升斗小民,“华人”与周边“他者”之间呈现出错综复杂的互动关系。作为外来者,海外华人需要认识了解“他者”并与之共生共存;而后者同样也时时刻刻审视着这些远道而来的异乡人:他们是可以和平相处、共谋发展的新朋友,还是居心叵测的异类?他们究竟是带来新的利益和机会,还是潜在的麻烦制造者,或者简直就是不共戴天的敌人?漫漫数百年,移民与本地人互为“他者”,彼此之间有理解有依存,但也有竞争有对抗。在《他者中的华人:中国近现代移民史》一书中,孔教授再度展示了他在《叫魂》中熟练运用的社会心理剖析法,对华人移民置身其中的“他者”条分缕析。


以下文字摘自该书第八章《新移民》。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中国移民新时代,无疑受到如下四大历史事件的明显影响:(1) 北美和澳大利亚等移民社会摒弃了种族歧视政策;(2) 中国进入了毛之后的新时代,并开放世界贸易;(3) 欧洲重组,包括苏联及其卫星国的解体;(4) 中国在国家层面上重新定位其对外移民政策。所有这些改变都应当理解为一种渐进性的,而非革命性的改良。美、澳等移民国家摒弃种族性的排华法案,是随着相关国家对于族群和人权理念的逐渐改变而实现的。中国改变对毛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以资本主义威权政治取而代之,这些变化是与中国更长时期的政治史相互吻合的。欧洲重构的部分原因在于自两次灾难性的世界大战之后,欧洲寻求一体化的努力,同时也与马克思主义影响的衰落、国家社会主义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等因素相关。中国对其海外侨民政策的改变,则是以中华帝国在海洋贸易上的实用主义转向为其前兆。


就中国自身而言,“新移民”是在业已形成的劳动力输出的社会文化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然而,新移民同样也显现出当代世界历史发展进程的某些特点。在中国,“新移民”指的是自1978年中国改革以后出国的人,即“新中国”时代的产物,这是受过比较好的教育,比较有专业技能,也比较城市化的一批人。“新移民”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老移民”形成鲜明对照。“老移民”大多定居东南亚国家,一些人生意兴隆,但被认为其所代表的是“封建的”文化,包括旧式的经营模式,还有以同乡会馆和方言、宗亲社团为基础的组织模式。在中国国内,有数百万人离开农村,进入中国正在迅速发展的城市,寻找进入工厂,到建筑工地,或进入城市服务业打工的机会,可是,这些人从来就没有被称为“新移民”。这些在农村没能充分就业而进入城市的农业人口,在中国被称为“流动人口”。在中国,“流动人口”一词长期以来一直是个贬义词,含有怀疑、鄙视之义,认为那是些肮脏、无能的家伙,甚至还可能是些罪犯,处于地方行政部门的管辖之外。由于这些人在国家管控之外,又远离自己的家庭,因此城里人大多不喜欢他们,可是,那些工厂老板和承包商却需要他们,因为这是些只要用最低廉的工资就可以雇佣的人,同时,那些城里人还需要这些流动人口来清扫住宅区的垃圾,需要雇他们做家务。不过,在本研究所涉及的“新移民”这一主题之下,中国的国内移民和跨国移民被纳入统一考量,因为他们都是同一历史进程的参加者,是在一个人口众多、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中,通过劳务流动或家庭迁徙(这是一个在当下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去寻求经济生存的理性选择。无论是国内迁移或是跨国迁移,都受制于全球范围内的资本和技术状态,因而也受制于以上所提及的那些重要事件的影响。而且,尽管“新移民”一词在中国似乎仅限于特指1980年之后从中国大陆向外流动的人,但本书认为,新移民应当包括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直到当下的整个历史阶段的移民,也就是说,这一时段应当肇始于北美和澳大利亚等移民国家废除种族性的排华法案。正是由于那些种族性的“排华法案”在20世纪60年代被彻底废除,方使得相当数量来自台湾、香港受过良好教育的技术移民得以移居西方,这部分移民无疑构成了当代“新移民”的先驱。


毛之后的中国向世界开放门户


中国的革命历史总是对移民历史产生特定影响。从1911年推翻满清王朝的革命,1927年国民党夺取政权,到1949年共产党获得胜利,无不将其影响广泛延伸到海外移民社会。前两次革命行动试图将中国的民族主义拓展到海外华人社会(如本书第6章所述),第三次革命则使海外华人与其家乡之间的联系断绝了将近30年。为了理解为何会产生这一隔绝,同时也为了能够理解海外华人为何会对打破这一隔绝如此欢欣鼓舞,我们就必须探讨当这场革命发生时,海外华人与其留在侨乡的亲人之间的通道是如何被破坏的。


除了在将近30年内没有任何类型的移民离开中国前往海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某些政策也对海外华人及其留在家乡的侨眷产生了痛苦的影响。打击资产阶级和地主,没收其财产的运动,意味着从海外寄回家乡的侨汇如果用于投资实业或用于购买土地,都会成为被没收的对象,而其拥有者则可能因此成为资本家或地主而被列入打击的对象。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深知,在其之前的民国时代,侨汇是国家外汇的重要来源。那么,是否值得为了进行社会革命而放弃这一重要的外汇来源?中国南方的侨眷是否仍然被允许继续接收侨汇?或者,是否因为他们靠外汇生活而必须将其列为“剥削阶级”?国内对于侨眷的打击必然使国外的汇款人因心寒而与家乡疏远。可是,一场彻底的社会主义经济革命肯定鄙视那些享有什么特权的地方。不幸的是,许多侨眷都是些海外华侨留在老家的妻子、孩子以及他们年老的父母,还有一些则是因年老体弱而从海外返回家乡养老的归侨。由于家中缺乏耕种农田的强壮劳力,侨眷往往将土地出租,或雇人耕种,或用收到的侨汇放贷收息,所有这一切行为,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土改运动”中,都是可以被定性为阶级剥削行为而被没收财产乃至判处死刑的标志。不过,为了公众利益,政府也宣布了一些针对侨眷和归侨接收侨汇的特殊政策,令他们享有一定的优惠待遇。


但是,在夹杂着混乱、嫉妒和暴力行为的土改运动中,地方干部也难以真正保证那些优惠待遇能够有效实施。那些敌视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媒体,向外传播了一些令人触目惊心的事件。虽然其中难免言过其实,但是,即使其中只有十分之一的真实性,侨眷家庭的悲观绝望之情,必定也已经广为扩散。


显然,时至1952年,许多侨眷都受到土改运动的冲击。此时,侨汇量严重下跌,一方面是由于外国政府加强了对外汇兑换的控制,另一方面则显然是海外华侨因其亲属在国内遭受迫害而心灰意冷。因此,到了1953年,中国出台了较为宽松的政策,一些加在侨眷头上的严酷的阶级标签被去除了,寄回养家的侨汇被允许用来雇工,或用于借贷。可是,当地形势的发展很快又促使政府重新回头采取严酷的政策。侨乡地区侨眷的特殊待遇遭到其他人的嫉妒,并引发了一些社会冲突。同时,海外华人的处境也正在成为中国政府一个烫手的山芋,因为其时东南亚华侨正遭受新兴民族国家的歧视,他们纷纷指责中国政府未能向他们提供有效保护。面对这一局势,北京方面采取了两大相辅相成的策略,一个针对海外,另一个则针对国内。


在对外事务方面,北京的主要目的是减少东南亚国家,尤其是印度尼西亚对中国的疑虑,因为印度尼西亚当局认为,那些根据“血统主义原则”仍然持有中国国籍的华侨是潜在的“第五纵队”,他们效忠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日益清楚地意识到双重国籍可能影响中国的外交政策,因而促使周恩来总理在1955年印尼万隆的亚洲首脑会议上宣布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政府不再承认任何具有中国血统的人可以自动成为中国公民。1955年4月,中国和印尼在万隆正式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号召居住在印尼的华侨在中国和印尼两个国籍中选择一个国籍。直到1960年,印尼政府才正式要求印尼华侨对国籍做出“选择”。与此同时,无论东南亚华侨究竟持有哪个国籍,东南亚各国政府依旧对其疑虑重重,认为他们真正效忠的还是中国。


尤其是印尼,尽管该国华人在法律上享有公民地位,但是,华人从来就没有被印尼当局完全接纳为印尼公民。根据印尼1946年的宪法,对于那些在法律上是印尼人但种族上是外国人的公民,在身份证件上一律标注为“WNI”(印尼华人身份证件上标注的“WNI”(Warga Negara Indonesia)意为“印度尼西亚公民”,但当地原住民身份证件上则只写“印度尼西亚人”,印尼华人认为此举无异于当年希特勒强令犹太人佩戴犹太教的六芒星,是一种带有耻辱性的规定。——译者注),被加此标注的基本都是华人。因而,那些宣布放弃中国国籍并选择入籍印尼的华裔公民,其所能得到的保护是有限的。然而,对中国而言,外交政策显然更为重要。直至1958年,中国的领导人仍然表明不对海外华人的行为负责,并鼓励他们选择外国国籍。中国政府强调:“他们必须在居住国和平地生活和工作……这将有利于促进中国和海外华人居在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然而,事实证明,“华人问题”在印度尼西亚相当棘手。1959—1960年期间,由于印尼当局禁止“外国人”从事零售业而引起了骚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面临十分尴尬的挑战,为了避免更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中国选择了从印尼撤回华侨。与此同时,撤侨行动还包含另一层更深的含义,中国政府认为,撤侨行动将有利于打消东南亚各国政府对于华人的疑虑,并且“彻底粉碎帝国主义和外国反动派关于海外华人是中国‘第五纵队’的恶毒攻击,打消中国的亚洲邻国关于华人人口增加对他们形成‘威胁’的担忧”。由中国派出的船只总共接回了大约10万难侨,并将他们“重新安置”到专门的“华侨农场”。


在国内,中国的政策是设法尽可能让侨眷融入集体经济体制,以缓和农村地区的不平等现象,消除对侨眷的嫉妒,因此,从1957年开始,在冷酷无情的“反右”和“大跃进运动”中,都对侨眷所享有的特权进行严厉批判。对于侨眷的强硬立场意味着所有海外华侨,同时也包括他们在国内的亲眷,因为拥有“海外关系”,因此可能是潜在的阶级敌人,是不可信任的。如此一来,保持与海外亲人的联系就成了危险的举动。如此政策,不禁使人联想到历史上清帝国对海外移民的强硬态度,1727年的一份皇帝谕旨中言及:“此等贸易外洋者,多不安分之人……朕非欲必令此辈旋归也,即尽数旋归,于家亦复何益,所虑者既经久离乡井,安身异域……而一旦返回故土,其中保无奸徒包藏诡谋,勾连串通之故乎?”参阅第一章注释16。对于“阶级斗争”的高度警觉,超越了对于和海外华人社群之间关系的重视。而且,即使对于那些归侨,即使是哪些在196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船只从印尼接回的难侨,也得不到信任。以下事例引自一位在荷兰的温州华侨的回忆,从中可以看到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时对于海外华侨及其家庭的刻板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海外关系”是危险的

(20世纪50年代)


我刚出生没几个月,父亲就出国了。父亲出国后就和我母亲断了联系。我是由我母亲一手养大的,我母亲过得很苦……大概在50年代初,我参军了。我在部队干得很出色。我通过考察,很快就要提干了,那时,我真的非常积极,而且非常自豪……可是,忽然间,一切都改变了!因为我的父亲突然出现了!我父亲忽然从荷兰回来找我的母亲,找当年他出国时留在家乡的唯一的儿子……很快,我就被要求退伍,因为我有“海外关系”,不能留在部队……我向部队领导解释,说明我的父亲在海外是一名爱国侨领,他热爱共产党创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是,没有用啊,我只能退伍,离开部队。我知道自己再也得不到组织的信任了。


类似以上那样的事例,说明那时中国政府对于海外华侨之不信任,与封建帝国时代几乎是一脉相承的。海外华侨和侨眷只具有金钱上的利用价值。尽管他们在经济上的成功可能获得某种荣誉或受到吹捧,但是,他们也因此而受到鄙视。在儒家士大夫眼中,他们唯利是图;在共产党干部眼中,他们是彻头彻尾的资产阶级,因此,无论是儒家士大夫或共产党官员,都认为他们在政治上是不可信任的。直到1978年进入了毛之后的改革时代,情况才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


中国与后殖民时代的东南亚国家都需要面对“华人问题”,但是,基于不同的原因。当海外华人遭到其居住国政府的欺侮时,中国因为无法保护海外侨胞而感到难堪。然而,由于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特别是印尼那样的国家之间的关系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此,如果中国试图保护其海外侨胞,则情况可能更糟。对于中国那些后殖民时代的邻国而言,“华人问题”是一个长期无解的矛盾,一方面,他们需要华人族群的资本和经营技能,但另一方面,在当地原住民当中,则始终涌动着排华的暗流。


集体主义之后:国内的新移民潮


1979年中国开始进入了“改革时代”,在那之后的头十年内,中国对于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严厉控制迅速地被打破了。个体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农村集体化的解体,对于中国国内和跨国人口迁移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农业集体化运动迫使农民固着于他们自己的村庄之内,不仅严禁他们异地迁移,而且也不准自谋职业,自由市场遭到取缔,这么一来,包括劳务输出,商品化农作物种植,以及家庭小手工业等曾经延续了多个世纪的中国农民的生存手段,都被完全废止了。不过,一旦集体的控制手段稍有松动,数以百万计的民众立刻重又开始流动。对于那些因为家乡地少人多,难以赚钱谋生的贫困农民而言,农闲时进城打工再次成为他们寻求脱贫致富的惯常手段。在城市周边地区,聚集着大批流动人口,他们进入城市的劳动力市场,或从事小商小贩,或从事服务业。一些移民群体甚至开始建立个体企业,雇佣新近来自其老家地区的同乡为其打工。1995年时,全中国的“流动人口”总数已经达到大约8000万到1亿人之间。到了2004年,估计在北京有160万流动人口,在上海有330万流动人口,而在广东各工业化城市的流动人口则达到约1200万。由于中国珠江三角洲地区制造业基地和上海周边沿海城市对于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吸引了中国国内的大量移民涌向那些地区。中国沿海地区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得益于大量的国外投资,而这些外资中不少即来自海外华人,这一切为该阶段中国国内人口迁移增加了“新的”要素。


在集体化时期,从农村向城市的迁移既受到农村集体对未获批准的人口流动的严格限制,同时也受到户籍制度的管控。根据当时的户籍制度,城市居民的食品供给、住房、医疗和教育等,无不需要有城市户口才能得到,而对于农民而言,城市户口几乎可望而不可及。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户籍制度被同时应用于城市与农村。时至1955年,国家显然已经决定,为了保护城市,必须将城乡相互隔绝,这一政策与封建帝国时代在城市周边建造城墙实乃异曲同工。根据1958年出台的户口登记条例,任何人如果没有城市户口的话,到城里连饭都吃不上。通过这些极其严格的管控手段,中国政府力图控制城市规模,同时也保护政府所需要的工业基地,防止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然而,进入80年代中期之后,当农村人民公社解体,户口制度也就不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了,随着个体企业获得合法地位,劳动力流动再度兴起。而且,由于当时的劳动力市场迅速成为完全的买方市场,这就在城市中形成了一个易于被剥削的底层社会:他们是一些没有城市户籍的人,而且因为没有户籍也就享受不到任何社会保障,或曰,他们没有任何机会能够去获得社会保障,而且,他们还被要求在两年后就返回家乡。


国家正是通过对于移民通道两头社会的控制,实现对这一社会底层阶级的限制:要想合法地离开自己的乡村外出打工,就必须得到批准,而移民个人需要为获得这一通行证付费。来自农村的移民要进入城市工厂打工,则必须交一笔“押金”,从工资中支付,这就迫使移民一入工厂就立刻只能依附于老板。外来工人将个人外出打工的证明和个人的身份证等都交到老板手中,等于和老板建立了一种契约关系,这一制度显然得到当地警方的默认。这一由国家控制的城乡隔离政策,可谓类似于南非白人统治时期的种族隔离政策,在南非,当局通过种族隔离不允许黑人从农村永久性地移居城市,从而迫使他们只能接受低工资。在中国,造成城乡隔绝的不是“种族”,而是“农村户口”,这也是加在农村人口身上的终身标志,从而将来自农村的移民与城市居民区分开来。


最近一项关于中国国内移民的社会学研究显示了比较乐观的看法,该研究指出,从农村向城市的人口流动并非只是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剥削,反之,当这些农村人口返回其家乡后,为他们的家乡农村带来了有益的变化。在外出打工后又返回家乡的农民当中,一些人带回了新技术,新观念,同时还带回了打工挣到的钱,由此,他们就可能在乡村建立自己的企业,从而有助于家乡脱贫致富。一般认为,农民进入城市一段时间后,他们的“素质”会得到提升,这也得到了国家的基本认可。这里所说的“素质”,包括能够促使他们摆脱旧观念,学会礼貌举止,并且能够掌握技术,这显然不同于毛时代对农民的高度评价。至少,政府花费于农民进城的钱远比在农村教育的投入为少。最后,中国政府认识到,农民阶段性地进城打工,既是促进内陆地区现代化,提升其技术水平的一条有利途径,同时也为工业化提供了不断循环流动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对于农村地区,“人口迁移同样具有广泛的积极意义”,因为农村人口在迁移流动中“实现了他们的愿望”,他们通过进城打工增加了收入,从而能够用于支付教育费用、盖房、娶亲,乃至创业。正是通过所有这一切变化,沿海和内陆省份之间的巨大差距在逐步弥合。


国内和跨国迁移:共同之处?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后重又兴起了朝向国外的人口迁移,那么,中国国内脱离农业劳动的“新移民”,和迁移到国外的“新移民”之间,在人员构成上有什么关联吗?尽管沿海省份的许多人将国内流动当成向国外迁移的垫脚石,但是,在内陆省份,似乎那里的移民并不曾想到要移民国外。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移民文化具有悠久历史,他们的观念,他们的海外联系和家庭传统,还有当地的社会期待等等,无不与出国密切相关。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城市人口,无论他们住在中国的什么地方,移民国外的机会总是比较多的,从投资、旅游到出国留学,这些都是常见的迁移渠道。然而,绝大多数中国国内的流动人口则不存在这样的条件。他们没有海外关系,没有可以利用的出国跳板,也没办法得到出国所需的经济支持。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最贫困的、最受到社会孤立的群体几乎没有什么人能够移民出国。


然而,有些地区在历史上既有移民在国内流动,也有移民迁移国外,当我们审视这些地区时,我们就不难发现国内外人口迁移之间的关联。在中国沿海具有如此双重移民的地区并非个别。其中,可以列举出两个突出方言群的代表,一是福建省闽南地区的“福建人”,另一是浙江省温州附近地区。福建侨商不仅遍布东南亚,而且也遍布闽南远近各地的中国城市。19世纪的一份调查显示,在当时清帝国15个省份的65个城市,都建有“福建会馆”(讲闽南话的福建人是福建省最商业化的方言群)。而且,早在18世纪时,福建商人就活跃于中国各大重要商贸港口城市:大约上万名福建商人活跃于大运河上的重要稻米商贸港口苏州,另有数百人在天津,当时正处于迅速发展中的上海也有相当数量的福建商人。这些中国港口很可能正是这些福建商人向海外发展的跳板,因为他们手下有通向南洋和日本的商贸网络。


另一个在当代迁移潮中更突出地表现出双重移民特性的侨乡是温州,一个以人口流动迁移著称的沿海地区,自从进入20世纪以来,温州人就广泛活跃于国内和跨国迁移中。虽然温州移民主要是在进入20世纪之后才产生的,但是,温州人向周边省份的移民则开始得更早。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即自太平天国运动之后,许多温州人就因为土地短缺而向人口相对不那么稠密的江苏、安徽和浙江三省交界地区迁移(那也是吴语区),他们在那里寻找撂荒的土地进行开垦。1876年,当温州成为通商口岸并且成为国际远洋航线上的港口之一以后,向海外迁移就成为温州人的选择之一。如同东南沿海地区的其他主要移民输出地一样,温州存在人口与土地之间比例的不平衡:根据1978年的数据,温州农村人均可耕地面积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而且,根据当时温州耕种农村土地所需劳动力推算,当时温州农村富余劳动力占农村总劳动力的63%。温州地区多为山区,土地贫瘠,在20世纪的大多数年代,那里的陆地交通都十分不方便。


今天的欧洲已经成为吸引温州移民的主要地区。最早来到欧洲的中国移民是青田人。青田县位于温州附近,从温州市沿瓯江而上,是一个穷困落后的边远地区。那里虽然多山、赤贫,却以一种可销售的资源为荣,这就是吸引人的青白色的青田石。当地艺人将青田石雕刻成工艺品出售。据说早在19世纪80年代,就有一位青田人将青田石雕刻卖给了好奇的外国人。当他发现青田石所具有的市场价值之后,这名青田人和他的同伴们就在1893年登上海轮去往法国,从此开始了温州人向欧洲的移民。随后,各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在欧洲迅速发财的故事在温州流传,包括说青田人甚至将青田石送到了荷兰女王面前。这一切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温州人向欧洲移民奠定了基础。许多从欧洲返回温州的归侨当起了“包客”,帮助另一些人移民欧洲。


作者在此引用了译者关于温州移民的专著。但此处所援引的译者专著中论述的史实应是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而不是二次大战之后。——译者注根据温州市政府的统计资料,1994年时温州总人口为690万,在欧洲的温州人达165万,其中95%居住在法国、荷兰、意大利和西班牙。


中国学者的研究显示温州在中国国内的移民比到欧洲的移民更为令人惊异。自从1949年之后,温州人就努力奋斗以弥补他们相对被忽视的地区经济。如同与温州相邻的福建南部沿海地区一样,温州也是面向台湾海峡的“前线”地区,长期没有被国家列入发展工业的规划之中。但是,温州人具有个体经营和制造手工产品的悠久历史传统,在毛时代,这一切在暗地里进行,但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改革时代之后,个体经济在温州就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由于温州人的冒险闯荡,由于该地区在家庭作坊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私营企业,温州成为自发资本主义的标志。“温州模式”被当成中国全国农村通过自身努力走上致富之道的样板。


温州商品化道路的另一个层面就是大量的劳务输出。温州人外出务工同样开始于集体化时代,虽然规模有限,但他们用尽心机,想方设法得到了政府的默许。1990年的一份调查显示,在32岁以上的温州男性中,大约80%在集体化时期就有过外出打工的经历。当个体经营合法化之后,温州人的网络就迅速地遍布全国,温州商人至少分布在14个省份的30多个地区。然而,最为著名的温州企业聚集区是位于北京南郊的“浙江村”。该“浙江村”始于1984年,当时,有几个温州家庭利用他们做地下生意赚到的一点小本钱,在那里开起了加工衣服的小作坊。进入90年代,浙江村吸引了不少温州家庭,还有一些从相邻省份来京打工的人。作为一个已经成型的、兴旺的加工业和商贸业中心,大约有多达96万外来人口在浙江村安了家,其中大约5万人来自浙江,其余则是来自其他省份的移民,他们基本都受雇于温州老板。


服装加工业以数百个家庭为基础,每个家庭,以及他们所雇佣的帮工,都生活、工作在同一个狭窄的小区内。类似于传统家庭分工的延伸,每家的女性成员,再加上所雇佣的帮手,负责裁剪和缝纫工作,而男性则负责到“外面”去购买所需材料,并到市场去出售产品。浙江村所生产的服装,主要供应给低端市场,填补了巨大的需求空间。既往的移民模式主要是男性外出打工挣钱,再将钱寄回养家,但浙江村的移民模式已显现出明显不同。浙江村的社会结构通过彼此交叠的社会联系(关系网)起作用。这些联系反过来又依赖于内部共享的亲和力,包括同乡关系和亲戚关系(包括家庭直系成员或各种亲戚关系)。在其他关系网中,有的是生意上的伙伴,这往往也是通过家庭关系介绍的,有的是小心培植起来的与政府官员之间的关系,更广泛一些,则还有基于同一方言群的关系网络。


根据中国地域管理部门的逻辑,移民群体难以被北京政府官员所规制,温州人不是北京市民,因此他们运作于北京政府相关部门业已建立的管理体系之外。和所有非法移民一样,生活在北京的温州移民将自身置于相对于国家的模糊关系中。他们一方面部分地摆脱了在温州原居地行政部门的控制(只能是“部分地”,因为他们的原生社群和他们的家庭关系都还保留在“联系通道”中家乡的那一端);但在另一方面,他们与当下在首都居住地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处于若即若离的状态。从外表上可以看出,他们是一个自治性的群体,作为一个自给自足的社群,他们有着一整套自我服务的体系,包括形成社群的领导者,建立餐馆、交通运输和医疗诊所等服务设施。每隔一段时期,他们的聚居地就可能遭到清除,推土机铲平了他们用于工作和居住的那些建筑,但是,他们离开此地去往别处,待上一段时期之后,他们可能又会再回到那里,重新建立他们的生活工作基地。他们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基本方法,一是设法规避有关规定,一是通过向管理部门“送礼”行贿以求得生存空间,他们从来不去和政府部门形成正面冲突。


意大利托斯卡纳地区温州移民群体和北京浙江村的温州人之间似乎并不存在直接的亲戚关系,可是,他们的生存方式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托斯卡纳地区的温州移民同样也是以家庭为基础建立起了他们的加工和市场营销体系。意大利是温州移民相当集中的一个国家,因为意大利多次实施对于无证移民的大赦,允许无证移民只要能够出示已经受雇工作的相关证明,或者证明能够自食其力,就可以获得在意大利的合法居留,因此,许多温州人纷纷由欧洲其他国家转道来到意大利。温州人在托斯卡纳形成的小生态与北京温州人的情形十分相像。温州人在托斯卡纳加工制造适应低端市场需求的皮革制品和成衣,填补了意大利人在这方面的空白。而且,和北京浙江村的温州人一样,托斯卡纳的温州人也是一家一户地迁移,由此为家庭加工业提供了最基本的劳动力。随后,在生意有所拓展之后,托斯卡纳的温州人也和他们在北京的同乡一样,开始雇佣从其他省份前来的新移民为其佣工。温州人在托斯卡纳和在北京一样,他们投入的启动资金都非常有限,所依靠的主要是大量的劳动力投入,他们使用二手机器设备以降低成本,再加上依托群体内部的相互帮衬,由此形成了温州人的生意模式。如同北京的浙江村,托斯卡纳的温州人也十分擅长于商业经营的“黑箱操作”,例如,他们会在家庭作坊与雇工之间就工资和工作时间等达成非正式约定,以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


从对北京的浙江村和意大利的温州人集聚区的比较中可以看到,中国国内的人口迁移与跨国迁移有时会因具有相似的文化,相似的社会结构和相似的经营策略而存在某种关联,例如,像温州人这样的特定移民群体,无论他们是在自己的本乡本土,在北京,或是在欧洲,他们适应当地环境的方式方法都高度相似。我们可以把在托斯卡纳和在北京的移民家庭作坊想象为一种“模块经营”:他们依靠自身筹集的小额启动资金,自己解决劳动力问题,以群体内部互帮互助为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而且以尽量不去和政府部门打交道为策略,即使有时不得不与政府部门打交道,也尽量低调。这么说肯定是过于简单化了,但是,就其理想类型而言,温州模式作为小资本主义的社群主义类型是一种对移民生活的有效适应。它既具有坚定执着、自豪高傲的一面,又建立在长期发挥作用的底层基础之上。正因为如此,它确实赋予“流动人口”这一术语某种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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