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苦难和不平等来解释恐怖主义是说不通的
“9·11”之后:恐怖主义五问
撰文:迈克尔·沃尔泽
翻译:任辉献 段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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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就是为了在一群人中间造成恐怖并迫使该群体的领袖屈服而漫无目的地故意杀戮无辜者。但这个定义最符合民族解放或者革命运动的恐怖主义。还有政府的恐怖主义,通常被独裁和极权的政府用来对付自己的人民,目的是扩散恐怖并使政治反对成为不可能:阿根廷政治异见人士的“失踪”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最后还有战争中的恐怖主义:通过杀死大量平民的行动迫使其政府投降。我认为广岛轰炸就是一个经典例子。这三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针对的人无论是在军事还是政治意义上都是非战斗员:不是军人,不是公职人员,仅仅是普通百姓,并且他们不是在攻击其他人的行动过程中被偶然杀死的,而是被故意杀死的。
我不接受“一个人眼里的恐怖分子在另一个人眼里是自由战士”的说法。当然,“恐怖主义”这个词的用法是充满争议的,很多政治词语的用法都是如此。“民主”的用法也是充满争议的,但我想我们对于民主是什么(和不是什么)仍然有一个很清晰的想法。恐怖主义也是如此。20世纪60年代正是为恐怖主义开脱和申辩的文化产生的时期。
用苦难和不平等来解释任何民族主义的恐怖主义运动都说不通。比较政治学的一个简单思想实验可以帮助我们解释为什么它说不通。全球不平等的最严重后果当然表现在非洲,并且西方世界与不平等的产生与再生之间的关系在这里也最为明显。当然也有很多当地的原因;很多非洲政府要么是造成本国人民的苦难的共谋者,要么是直接的责任者。不过,西方世界起的作用相当大。可是流离失所的非洲人却并非产生恐怖主义的沃土。拉丁美洲也是如此,尤其是中美洲,美国公司在掠夺和维持这里的贫困方面发挥过重大作用:然而拉丁裔的离散者也没有产生恐怖主义。所以我们需要别的解释。
我们需要一种结合文化、宗教和政治的解释,这种解释必须关注的是如何创造出来一种大写的敌人——他们整个族群从意识形态或宗教上都被贬为劣等,这样就成为可供杀害的对象了,这种敌人是民族主义组织和宗教运动的独特创造,他们的目标不是打败而是根除或消灭“异类”(the “others”)。战争时期的宣传常常具有类似的效果,既把敌方妖魔化,即便是双方都期望通过谈判达成和解结束战争的时候。一旦这种敌人被创造出来,“他们”中的任何人都可以被杀死,无论男女老幼,无论战斗人员还是非战斗人员,无论军民。敌对装碍事普遍的和不加区分的,在宗教激进组织的恐怖主义中,这个敌人是异教徒,他们的领导者是美国,他们在当地的代表是以色列人。
早期的恐怖主义战争产生的另一个原因是伊斯兰国家内部的威权主义和“解放运动”的弱小,在这种情况下,恐怖组织或不愿或不能动员自己的人民积极参加其他形式的政治运动。幸好,恐怖主义是不需要大规模动员群众的:它只是一小群精英激进分子的事业,他们自称代表“人民”,而他们的行动却没有人民参加(这就是经典的马克思主义之所以一直反对恐怖主义的理由)。如果能够组织起非暴力的群众运动争取民族解放,像甘地那样,就根本不会出现恐怖主义。
战争、治安行动、秘密行动和外交活动:这些都是美国要做的。但还有思想方面的工作,这项工作也不应由国家指挥和组织,这项工作要想有效就必须自由地进行——也就是说以通常的分散、随意、无计划、不加组织的方式进行。我承认国家也可能会参与这项工作,比如通过美国之音和其他媒体。但我脑子里想的却是另外的事情。不一定以任何形式组织起来,却拥有某种共同信念的世俗和宗教知识分子、学者、传教士和宣传家门必须着手证明为恐怖主义开脱和申辩的文化的不正当的,探究恐怖主义的宗教和民族主义根源,唤起某种文明的最优秀分子反对其中的最坏部分,论证应该在所有文明中实行政教分离。这些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论证是非常重要的。作为一个靠论证挣钱谋生的人,这样说听起来似乎是在为自己谋利,然而事实的确如此。鉴于其内心导向、狂热承诺和唯我独尊固步自封的信仰,恐怖分子的确依赖、恐怖组织更加依赖一个友好的外部环境——而这个友好的外部环境是一种文化的、知识的和政治的创造物。我们必须努力改变这个环境,给恐怖分子造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
(本文摘自《论战争》,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1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