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拾金不昧的老者没有收到感谢金,怒将失主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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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这在日本的确保持了很多年。在日本,丢失了东西,钱包手机贵重物品,正常都能被警察找回来。
据数据显示,日本每年大约丢失30万个钱包、20万部手机,近90%的钱包和95%的手机被送到警局后都成功物归原主。在日本丢失过东西的会更加深有体会。
不过会给感谢金这个事可能旅居日本的同胞还不是特别清楚。今年初,大阪市一名70岁大爷捡到一个装有43万日元现金和身份证件的钱包,惯例交给警方后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找失主这个效率,日本警方真不是吹的。当天很快就找到了50岁的个体户失主并物归原主。
根据日本《遗失物法》的规定,拾金不昧者有权获得遗失物价值5~20%的酬劳,但失主迟迟没有联系大爷。大爷觉得很奇怪就主动联系了失主,谁料失主只留下一句“很忙”,连一句谢谢都没有,就把电话挂了,之后就开始失踪,不不接电话不回短信。这么没有礼貌,在日本也是少见。于是这位大爷也是耿直,受不得这份气,事隔一个月,将失主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8万6000日元的感谢金。其实,从法律的比例上来说,这也不算多。
不久前法院开庭受理此案,失主提出将感谢金减少到7万日元,然后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法庭上,法官询问失主还有什么想对原告说的,失主终于开口向拾金不昧者说了一句“谢谢”。
原告大爷这下心结打开,表示“我在乎的不是你的这点感谢金,而是你对我这么不礼貌,不说谢谢,甚至不理不睬,这是对我的行为否定,我觉得做的是好事。”
的确这位大爷如果不坚持,这样下去也没人还会拾金不昧,一句谢谢也是基本的礼貌。
日本几十年前就设立了《遗失物法》并规定:拾到遗失物品不上交警察者,则属于“遗失物品贪污罪”,可处1年以下徒刑或1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遗失物品为近邻丢失而未上交,则可以按照惩罚更为严重的“盗窃罪”进行处罚,可判处10年以下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
另外,拾得遗失物品上交到警察署之后,3个月内找不到失主且无人认领的,该失物归拾得者所有。虽说设立了5~20%的感谢费,但大部分日本人其实并没有收取。不过很能理解这位大爷的做法,也许是失主有某些困难,他也选择了让步,有时候也就是个互相尊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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