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在象山大道走过的,你们因这件事全被曝光了…赶紧看
红绿灯,眨眼睛,
一闪一闪教我们别着急,
红灯亮时,要停步,
绿灯亮时,再前行,
斑马线,安全线,
一道一道真神奇,
真神奇,
横穿马路全靠它,
安全可靠数第一。
9月1日,荆门交警发布《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2017年9月10日起,我市象山大道3处斑马线的电子警察,24小时自动抓拍系统,正式实行抓拍处罚。
前期礼让斑马线宣传还是挺有效果的。但是,有好的当然也会有反面教材。截至目前,自启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开始以来,已有800多起不减速让行的违法行为被拍。
据统计
市政府门前和二医门前
不减速让行的违法车辆数量居多
目前这些违法行为均被录入违法系统
快来看看
有没有你或者你认识的他他他
来看看部分抓拍照
有人说,
还是不太清楚抓拍地点在哪?
在斑马线前又该怎么礼让呢?
怎样又会被抓拍呢?
目前启动的斑马线电子警察抓拍地点有:
1、荆门市政府门前人行横道(斑马线)
2、荆门市二医门前人行横道(斑马线)
3、荆门市东宝区青山小学门前人行横道(斑马线)
> 界定标准 <
1
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
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
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
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
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
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违法代码13560)。处罚标准:罚款100元,记3分。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代码13570)。处罚标准:罚款100元,记3分。
来源 / 湖北荆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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