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一起错误使用远光灯导致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一辆大货车夜间会车时使用远光灯,导致对向面包车驾驶员产生视觉障碍,面包车撞击一名行人后致行人当场死亡。
其他
大快人心!荆门总开远光的司机,注意点,已经有人被判了!
晚上开车的司机老铁们,
都遭遇过这种情况:
行人看路是这样↓
司机看来车是这样↓
迎面而来的车打着远光灯
嚣张地呼啸而过
简直能“亮瞎”自己的“24K钛合金眼”
(感同身受 有木有!)
“有朝一日剑在手,杀尽天下远光狗”
遇到过“远光滥用者”,
都产生过这样的想法!
不过最近有个大快人心的消息!
首例!
会车不关远光灯致
对向车辆撞死行人,
担!责!
宜宾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查、调取资料等认定,面包车驾驶员刘某夜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时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够,操作不当,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货车驾驶员童某夜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与对向车道会车时使用远光灯影响会车车辆安全行驶,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除了要被扣分、罚款,还要承担致一人死亡的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虽然远光灯可以提高视线,
扩大观察视野,
在没有路灯的漆黑路面上,
开启远光灯后的可视范围
要远远大于只开启近光灯。
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下,
开启远光灯是非常有必要的。
但很多司机却将其
当成一种正常的照明系统,
觉得夜间行车就应该把它开启!
来,睁大你的眼睛看看
开远光有多可怕
下面是一组
滥用远光灯引发事故的动图
↓↓↓
这就为什么很多网友会称呼
滥用远光灯的人为“远光狗”,
这种行为真的损人不利己!
补充一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那些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会对其处以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
此外,
2017年10月驾考新规十分严格,
一旦出现乱打远光灯、
不礼让斑马线等行为
将被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文明出行
请正确使用远光灯
我接力
来源 / 新合肥 网络
版权归原著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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