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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10日!琼海嘉积一男子违规作业引发火灾

近日
琼海市嘉积镇
一自建房楼顶厨房发生火灾
消防救援人员接警后
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所幸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

起火部位为

一自建房楼顶厨房西墙上木板隔墙处

过火面积约2㎡

起火原因为

邓某某在进行电焊作业过程中

火花掉落至厨房西墙上木板隔墙处后

阴燃引起火灾所致

存在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公安机关给予
违法行为人邓某某
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电焊作业属于明火作业

但总有人安全意识不足

习惯心存侥幸

因无证上岗+违规动火+操作不慎

引发的电焊火灾事故

屡见不鲜

在作业过程中

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未落实到位

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具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咱们先看一段实验视频详细了解



若因一系列违规动火操作引发火灾

造成了不可避免的损失

被罚也是没商量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

电焊作业需要“讲究”

讲究的正是持证上岗+合规操作千万不能“差不多”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相关作业人员务必遵守法律法规以下电焊气割“十不准”

请大家时刻牢记


源:琼海消防综合、海南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审核:符海涛 龙继涛
编辑:唐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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