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海南103万本不动产证“回家”!
过去,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由不同部门办理,因登记资料信息化水平低、部门间信息不对称,为规避土地、房屋多次交易、重复抵押等风险,全省各市县登记部门和金融部门在办理抵押权登记业务时,按照惯例,存在留存抵押人不动产证原件的情况。随着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产权登记信息可实时查询,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时已无须收取抵押人的不动产证原件,有些市县也自行开展过清退工作,但并不彻底。
自“不动产证回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全面清查留存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不动产证原件,含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旧版产权证书,确保不重不漏。
与此同时,各市县通过媒体宣传、张贴公告、电话通知、短信告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机构联合各金融机构采取群众自取、社区(小区)集中发放、邮寄送达、送证上门等方式,加快推动不动产证退还、发放工作。
“专项行动目前已结束,部分群众因个人原因还未领到的,仍可到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金融机构领取。”省资规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动产登记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海南下一步将持续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交房(交地)即交证”等便民利企措施,确保不动产证办理“快到手”。
来源:海南日报
更多新闻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会召开 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美丽海南我行动”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全国生态日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爱水、惜水、节水 共建琼海的青山碧水蓝天
有理 有度 有物 美食 美景 美文!
长按下方二维码,即刻下载家园琼海客户端
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琼海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