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筑牢燃气安全防线,压紧压实企业主体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部署,主动作为,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并于近日查处两起非法储存燃气瓶案件。
经查,2023年8月30日,庞某某在位于琼海市会山镇东平居某仓库内放置27瓶钢质装液化石油气(22瓶15KG规格的钢质瓶装液化石油气、6瓶5KG规格的钢质瓶装液化石油气),该场所位于居民区,无相关主管部门的安全认证,属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存在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我局已对责任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2023年6月30日,符某某在位于琼海市大路镇蔗园坡村委会一店铺内放置33瓶钢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26瓶15KG规格的钢质瓶装液化石油气(空瓶)、7瓶5KG规格的钢质瓶装液化石油气(空瓶),该场所位于居民区,无相关主管部门的安全认证,属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存在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已对责任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防患于未“燃”,自开展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以来,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5人次,执法车辆41车次,检查餐饮店、饭馆、烧烤店等燃气使用单位85家,现场立行立改6家,立案7起(其中办结4起,移交公安机关1起,正在办理两起)。接下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强化主动作为,积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辖区内餐饮行业燃气安全、燃气违规存放问题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无问题、无隐患。同时,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向广大燃气用户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切实提高用户规范意识,为辖区内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来源: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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