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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月31日南京购房落户申请将成历史

南京日报 2018-08-20

2017年2月1日,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两大新规正式执行,与此同时《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废止。2018年8月1日起,购房落户政策将全部废止。

早前,本号就已经发布过相关信息,

详情戳下方链接↓↓


@南京人,购房落户将成历史,还有这些新规也来了!

明年2月起南京实行积分落户,购房落户将成历史


早前报道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办证服务中心负责人、户籍“博士”李克俭介绍,《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或已办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备案,新建商品住房在新办法实施后18个月内(截至2018年7月31日),存量房(二手房)在新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截至2017年7月31日),符合原“购房入户”条件的,申请户口迁入南京,仍执行原办法,继续按“购房入户”申请办理户口迁入。


也就是说,在2017年2月1日前在南京购房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那么在2018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购房入户”政策落户南京;而在2017年2月1日前购买二手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2017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购房入户”政策落户南京。


再次提醒各位,如果你符合上述条件,又有意向落户南京的,赶快抓住最后机会,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相关申请材料,抓紧到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请办理。2018年8月1日后,南京市“购房入户”政策将彻底废止。



内容来源:南京日报、中国南京网

编辑:刘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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