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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今起正式开罚,并纳入个人征信!

南京日报 2019-08-01

不开车出门,

你也可能违章!

今年7月1日开始,

南京交警正式启用电子监控,

非机动车、行人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抓拍。


注意!抓拍地点▼


中山路珠江路路口

北京东路太平北路路口

淮海路洪武路路口

江东中路兴隆大街路口

虎踞路草场门大街路口

中山路长江路路口


今天(7月8日)开始,

上述六处电子监控抓拍将正式对抓拍到的,

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进行处罚

并根据《市文明交通信用实施细则》,

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骑快道、逆向行驶将分别受到50元、50元和20元的罚款处罚,行人闯红灯则是20元的罚款处罚。


今年5月1日实施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为交管部门使用电子监控抓拍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提供了法律支撑。




从7月1日开始,南京交警部门正式启用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抓拍,一周以来全市6处抓拍路口共有3029起交通违法被电子警察摄录,平均每天查处432.7起



什么样的行为会被“曝光”

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非机动车走快道、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交通违法行为。


人脸识别高效比对

目前已经启用5处抓拍地点

中山路珠江路路口

北京东路太平北路路口

淮海路洪武路路口

江东中路兴隆大街路口

虎踞路草场门大街路口

中山路长江路路口正在调试

除安装高清抓拍探头
还设置交通违法曝光电子显示大屏

与机动车违法抓拍主要识别车辆号牌不同,此次安装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抓拍监控主要通过人脸识别技术,自动比对驾驶人员库、人口信息库,以获取违法行为人的身份信息,在后台人员对照片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在大屏上显示违法照片、违法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违法时间、违法行为等信息予以公开曝光。


短信提醒

违法行为人手机还将收到南京公安发送的“请及时接受处理”的提示短信短信内容为:“违法人姓名、违法时间、地点,因何种交通违法行为被曝光,请于二日内(工作日7:30-11:30、15:00-18:00)到指定路口交通违法现场教育体验亭接受处理。”


若违法行为人在两日内未接受处罚,系统还将自动给违法人发送第二条短信,因二日内未接受处理,请于30日内到**大队交通科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纳入个人征信。


多次违法未处理将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若违法行为人在30日内仍未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将由违法发生地大队民警向违法行为人主动送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予以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根据《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年内闯红灯、骑快道等违法达到5次及以上的,将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一年之内一般失信达到3次以上还将升级成较重失信


目前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电子抓拍仍是作为民警现场查处的辅助手段,对于部分难以进行人脸识别的交通违法者,民警将根据图片现场进行查处。除此之外,随着外卖、快递行业的“六统一”的完成,外卖快递车辆的专用号牌、车身上的企业自编号也将成为电子抓拍的重要依据。


无论开车还是骑车、走路,

都应做到遵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

不乱闯红灯、不逆行、

不乱穿马路,不拥挤争抢,

人人文明一小步,

城市就文明一大步。


END


图文来源:综合南京交警、交汇点

内容编辑:南京日报新媒体编辑 高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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