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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健康家庭、健康市民”评选开始啦!

南京日报 2019-07-31

第三届南京市“健康家庭 健康市民”评选活动开始啦!

今天下午,

记者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

2019年7月—12月,

南京市卫健委、南京市爱卫办在全市开展

第三届南京市“健康家庭 健康市民”评选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

今年所有被选家庭和市民

将发放“健康金陵通交通卡”,

此卡可以刷卡乘坐公交车,

可重复充值使用,也可做收藏。

(PS:该“健康金陵通交通卡”价值200元,每户健康家庭最多可获3张。)



第三届南京市“健康家庭 健康市民”评选活动
1活动时间


  • 2019年7月-12月


2报名类别


1、健康家庭


  • 符合《南京市“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计划(2017—2020)》中健康家庭评选标准。

  • 家庭成员为两代以上,能够参加家庭角色扮演类活动,能够适应体能竞赛。

  • 家庭成员无社会诚信不良记录。


2、健康市民


  • 符合《南京市“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计划(2017—2020)》中健康市民评选标准。

  • 能够参加健身类竞赛。

  • 无社会诚信不良记录。

  • 身体健康(特殊情况需区爱卫办推荐)。


3参加活动程序和方法


1、报名(7月底-8月)


  • 各区爱卫办负责辖区内健康家庭、健康市民评选活动。

  • 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家庭和市民均可以在指定公众号和报名点报名。


2、评选(8月-11月)


  •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宣传需覆盖全市所有单位、社区(村)。

  • 第二阶段:海选。采用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的方式广泛征集参选人员。

  • 第三阶段:筛选及培育。各区从海选胜出人员中选拔。内容围绕“健康素养66条”、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等相关内容。筛选方式可以采用笔试答题、现场竞赛、才艺表演等方式进行。各区在选拔基础上推荐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 第四阶段:命名。通过现场培育活动得分和综合评分最终遴选出“健康家庭、健康市民”名称,并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4表彰(11月-12月)


市评委会最终确定20个家庭、400位市民为市级“健康家庭、健康市民”,市、区两级同步进行。市级“健康家庭、健康市民”的命名在年终总结大会上进行。

5报名方式


  • 关注“南京卫生12320”公众号,上传体检表复印和个人信息完成报名。


“南京卫生12320”公众号二维码


  • 将体检表复印件和个人信息邮寄到各区报名点,或者将体检表和个人信息资料的扫描件发到各区指定邮箱。


当天,新闻发布会上还通报了第二届“南京慈善奖”评选活动相关情况。


本次评选主要褒奖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市慈善事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含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及海外华侨等);长期从事慈善服务并做出突出成绩的慈善志愿服务人员;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品牌慈善救助项目等。


第二届“南京慈善奖”设置5个奖项,共100个名额,包括:

1、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25个);

2、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25名);

3、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15名);

4、最具魅力慈善志愿者(25名);

5、最具影响慈善公益项目(10个)。

其中,“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的捐赠门槛是300万元(含物资折价),“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的捐赠门槛是100万元(含物资折价)。


本次评选从7月29日起开始申报,由市区民政局统一组织申报提名,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9日。


PS:《第二届“南京慈善奖”评选活动方案》的完整内容请见“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和南京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nanjing.gov.cn/)。


第二届“南京慈善奖”评选方案解读


(滑动屏幕查看全文)


1、开展“南京慈善奖”评选的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导向作用,彰显扶危济困、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注重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激发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慈善事业热情,合力建设“博爱之都”,倾力打造“慈善之城”,努力形成南京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


2、“南京慈善奖”几年评选一次?

为了与“中华慈善奖”、“江苏慈善奖”评选表彰保持一致,“南京慈善奖”实行两年一评。第二届“南京慈善奖”的评选时段是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评选的范围?

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市慈善事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含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及海外华侨等);长期从事慈善服务并做出突出成绩的慈善志愿服务人员;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品牌慈善救助项目等。


4、奖项设置?

设置5个奖项,共100个名额,即:

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或单位(25个)

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25名)

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15名)

最具魅力慈善志愿者(25名)

最具影响慈善公益项目(10个)


5、评选基本标准和依据?

(一)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

1、大力支持和参与南京市慈善事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自愿捐款捐物及为社会提供慈善服务,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2、社会慈善形象好,模范履行其社会责任。

3、捐赠额在300万元(含物资折价)以上,经核实到账或落实;并参考企业资产规模、纳税情况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 

(二)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

1、长期支持和参与南京市慈善事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自愿捐款捐物及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2、捐赠额在100万元(含物资折价)以上,经核实已经到账;并参考个人资产规模、纳税情况及本人多年参与慈善事业等情况。 

(三)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

在南京市扶老、助残、救孤、扶贫济困、志愿服务、抗灾救灾等慈善领域内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个人。

(四)最具魅力慈善志愿者

长期以来热心参与南京市公益慈善等各类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社(义)工、志愿者或志愿服务团队,其中以提供常态化服务优先考虑。

(五)最具影响慈善公益项目

由南京市公益慈善组织实施、或项目服务地域为南京,实施效果显著,社会影响大、运作规范,具有创新性、复制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示范和推广价值的慈善项目。


6、评选活动所涉及到的捐赠截止时间?

捐赠款物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各级慈善组织开出捐赠凭据或捐赠免税发票、收据、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证书等为准。


7、第二届“南京慈善奖”的评选标准有什么新特点?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第二届“南京慈善奖”在评选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时,将评选对象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资金纳入评选标准统计口径。


8、评选办法

(一)成立南京市第二届“南京慈善奖”评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位于市民政局),办公室委托南京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二)由组委会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选工作。评审施行回避制度,以示公正。


9、报名方式

市级单位、个人申报材料提交给市民政局直属的南京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各区申报材料由各区民政部门汇总整理后,报送给南京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南京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给市民政局。详情可通过南京民政网站首页(http://mzj.nanjing.gov.cn/)了解,也可以订阅“南京民政”微博、微信公众号。

申报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84819382(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

玄武区:83678239

秦淮区:84556144

建邺区:87778046

鼓楼区:84720052

雨花台区:52883337

栖霞区:85325648

江宁区:52180243

浦口区:58886692

六合区:57111903

溧水区:57225373

高淳区:57312672

江北新区:58466212


10、时间安排

7月下旬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布评选标准及参与方式,8月底前结束评选活动。市政府对获奖者进行褒奖。其中报名时间为7月29日开始,8月9日结束。


11、奖励与惩罚

对获奖对象,由市政府发文表扬获奖单位和个人,并颁发证书。符合条件的送选“江苏慈善奖”和“中华慈善奖”。获奖者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已获奖项予以撤销,追回证书、奖牌。


12、对捐赠款物的发票、凭据、证书如何把关?对已经产生的捐赠但未开发票或其它情形的,如何认定等。

为确保捐赠的严肃性、权威性,对企业、个人参与捐赠款物的发票、凭据和证书,均应提供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则必须有原出据单位证明“与原件无异”。

对已经产生的捐赠但未开发票或其它情形的,必须要有捐赠单位或个人的出款记录、接收捐赠的慈善组织的接收证明,且说明当时未出据凭据的理由,必要时经审计部门出具意见为准。    


南京新闻发布会(第123期)



内容来源:南京日报全媒体记者 耿海华 吴丽莉 

内容编辑:南京日报新媒体编辑 刘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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