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下月起,南京出租房屋需登记备案

南京日报 2020-02-07

从12月起,南京市将实施租赁合同网签办法。11月8日,记者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获悉,《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南京市房产管理部门近日将正式上线新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并推广使用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按照《办法》要求,南京市房产管理部门牵头建立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平台”)。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经营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登录租赁平台发布出租房源的,应通过平台核验并取得核验码;房源成交应通过租赁平台进行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并申请登记备案。

市民在办理个人间自行交易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登记备案时,可通过网络渠道(“我的南京”APP、官方网站“南京网上房地产”、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城市服务”)、自助终端设备、区房产管理部门或受房产管理部门委托的街道、社区、金融机构、物业公司等办理。租赁当事人可通过租赁平台查询、获取电子备案证明,电子备案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纸质备案证明。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法(试行)》自12月1日起实施。

另外,记者从南京租房市场了解到,进入四季度,南京租房市场活跃度下降,租房市场需求回缩,淡季态势明显,预计租房淡季将持续至明年2月。目前市场租房房源充足,租客选择空间增大,年底租房换房的租客有较大的选择空间和议价空间。



内容来源:金陵晚报、紫金山新闻
编辑:南京日报新媒体编辑  王灿


推荐阅读 

全城瞩目!后天起,南京将掀起一场“最炫墨竹风”

强势围观!进博会上的南京元素

这些话,掷地有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