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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大!嘉兴一对父母竟让13岁女儿驾驶电动自行车接送11岁妹妹和7岁弟弟放学…

平湖在线 2018-07-13


骑电动自行车不堵车,停车不用找车位!而且是“零”门槛,不用考驾照就能驾驶,种种方便因素让它成了很多人出行的首选!


但是,这些“零”门槛上路成为交通参与者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们,缺乏一定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存在许多陋习!闯红灯、逆行、酒驾、不按车道行驶等等的交通违法行为使他们变成了暗藏杀机的“马路杀手”!

而最近,执勤交警在市区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时,遇到了这么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让交警蜀黍感叹小女孩懂事的同时,又为交通安全深深的感到忧虑……


2018年5月15日下午16时,交警市区二中队民警在海宁市区由拳路执勤时发现一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车上乘骑三人,于是上前拦停车辆,这一拦!让民警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小红(化名)今年13岁,是市区某小学8年级的学生同乘的分别是11岁4年级的妹妹和7岁刚上小学1年级的弟弟三个孩子连带书包乘骑在这辆小小的电动自行车上,在机动车上,穿梭在汽车间,看上去特别危险!         

交警将车辆引导到路边,开始询问驾车的女孩,车上的三个孩子看见警察蜀黍,心里还是很紧张的,当看见交警蜀黍态度很和蔼,就开始告诉驾车的原因了。


小红告诉交警,父母是云南永善人,父亲姓王,在海宁一工地上打工,母亲在一家工厂上班,由于父母的工作都是早出晚归,没有时间接送他们姐弟三人上下学。于是父母给了姐姐一辆电动自行车,让她负责姐弟几个的上下学问题。


交警了解情况后,联系到了小红的父亲王某,让他来现场带回孩子,并对他不顾交通安全让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履行监护责任,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情。同时,交警将该情况通报给小红所在学校,要求学校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小红姐弟三人很懂事

小红的父母确实也很辛苦

也很不容易

生活再艰辛

再不易

也不能把孩子的交通安全当儿戏

生命只有一次

不重视安全   后悔无药


交警提醒:

学生骑车上下学不在少数。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在蜀黍们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广泛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家长们在家庭教育中多注意、多关心!少年儿童是我们的未来!家长们一定要谨记,禁止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路,毕竟平安才是最重要的,万一出了事,在后悔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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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宁公安

责任编辑: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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