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拘留!新仓一阿姨违规骑电动车被抓现行!为拒交20元罚款,女子居然对交警…
电动自行车
轻便、灵活、快捷
备受人们的喜爱。
日常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事情,
和朋友出去
逛个街、买个菜,
眼前只有一辆电动车
咋办呢?
“来,上车,我带你啊”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且慢!
这事你了解吗?
电动车自行车不能违规载人!
9月24号傍晚17时许,交警大队新仓中队民警在平廊公路和疏港公路交汇口查处一起电动车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当事人非但没有配合交警接受处罚,反而去抢夺电动车钥匙,最终这名违法当事人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据执勤交警金贤明回忆,当天,一名青年带着一名中年女子由西向东经过平廊公路和疏港公路交汇口,他将两人拦截了下来,说明电瓶车载12周岁以上成年人属于违法行为,需罚款20元。从执法记录仪中可以看到,交警话音刚落,中年女子就对着交警叫嚷,拒绝交钱。见此情景,交警只好暂时将电瓶车扣押起来。“你们凭什么扣我的车。”只见女子立即上前抢夺交警手中的车钥匙,行为愈发过激,其儿子劝阻也丝毫不起作用,仍拽着执勤队员的衣袖不肯松手,在推搡的过程中,金贤明立即联系了情指联勤中心。
接到情指联勤中心的指令后,新仓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将女子带回所里进行进一步调查。经查,女子姓余,安徽人,当天让其儿子开电动车从平湖到新仓探亲,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余某也是很后悔,再三表示以后会遵守交通规则。目前,余某因阻碍执行职务已被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载人,处以20元罚款。
警方提醒
电动车超员的危害
由于电动车自身硬件条件的局限性,若是超员超载,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要是出现紧急情况,电动车刹车制动不及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据统计,车速快、违法行驶以及没有安全防护是造成电动车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限速20公里/小时,大部分电动车都比这个快,违规行驶更是常见现象,造成了电动车事故频发高发。电动车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更加严重。电动车尽量不要带人。另外驾驶者要遵守相关交通规则:电动车从管理上属于非机动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果没有非机动车道,必须在道路靠右侧行驶,远离大型车辆。
小编在此
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人
不但违法更容易出危险,
为了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与畅通,
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出行,
平安到家。
END
来源 | 平湖公安
责任编辑 | 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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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们那个点赞怎么就弄不上去?
小编心里苦...
拜托拜托~戳一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