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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霾科学家付林“贪污案”

2017-11-06 黄秋丽 经济观察报

理性·建设性



在固有的观念中,知识分子应该是安守清贫的,而付林在网络上被一些人称为“清华首富”,这本身就很容易招致猜疑。


一场场严重的雾霾肆掠北京时,清华大学原副校长、热能领域泰斗级科学家倪维斗院士一遍遍念叨:“付林都在看守所关了一年多了,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


一年多前的2016年3月18日,全国300名能源专家齐聚济南,论证当地一个百亿环保项目的核心技术方案。他们并不知道,这个方案的首席专家付林,却在论证会的头两天被刑事拘留。


付林是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技术科学系教授、博导。他掌握着一项对节能减排意义重大的技术——简单地说,就是大幅提高发电厂废热的回收量,将其转变为北方供暖的热能,从而减少煤的消耗。如果你知道以下两组数据,你就知道这项技术的意义:


煤是中国的主要消耗能源,消耗量巨大,其中15%用于北方冬季供暖,大量煤要燃烧转换成热能;而另一方面,大量的热能在白白浪费着——在非热电联产的发电厂,一份标准煤燃烧产生的热量,只有40%能转化为电,另外60%经过冷却后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2013年,付林的这项成果(学名叫“基于吸收式换热的集中供热技术”)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最早使用这项技术的山西大同,已经从严重雾霾城市,变成了空气质量最好的北方城市——据《科技日报》报道,2015年、2016年大同二级以上良好天气数超过300天,而这项技术每年可以为大同节约67.8万吨标准煤。


倪维斗院士说,“不仅是电厂,水泥厂、钢铁厂等高能耗产业都有大量的余热直接排放到了空气中,这些废热都可以用这项技术加以利用。”


2015年底,在原环保部总工程师杨朝飞等人的积极推动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决定成立热污染专业委员会,付林担任主任委员。但付林却无法履责——他已失去自由。按照相关规定,学会的主任委员不能更换,所以这个使命感满满的学会就这样搁置了下来。“付林救活了一个行业,”中国节能协会热电产业联盟王钦波理事长说,在此之前,溴化锂吸收式制冷行业已经不断在萎缩,而付林的这项成果把溴化锂制冷循环原理用在了供热设备上,市场一下子打开了。付林出事之后,这项刚刚开始推广的新技术面临着很多挑战,很多城市级的大型能源改造项目都停了下来。“现在是群龙无首,遇到问题都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了。”


2017年6月,付林的另一项重要成果要进行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答辩,但取保候审的申请没有获得法院批准。“付林对社会没有危害,为什么不能取保候审?”倪维斗院士非常不理解,尤其是在国家多次出台政策鼓励科技创新之后。


那么,付林到底犯了什么事?


起因是有人给北京市检察院写了封举报信,举报他巨额贪污。2016年3月17日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对付林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2016年4月1日付林被正式批捕。2017年5月19日,海淀检察院公诉处正式起诉付林,根据起诉书付林有两项罪名,一项罪名是贪污造成科研经费损失220余万元,另一项罪名是挪用公款439万元。


付林案在高校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科研成果转化所引发的事故。该案的焦点在于,付林的关联公司参与了上述重大课题的研究过程,以及后续的科研成果转化。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朱颖心教授说:“付林案引发最坏的影响是,现在老师们有科研成果也不敢转化了,就写写论文吧。”


所有像付林一样搞科研成果转化的教授们,几乎都面临着一个“身份的嫌疑”——既是国家公职人员,又能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赚钱,一身兼二任,很容易就有拿着国家的资源给自己用的嫌疑。付林被人举报贪污正是这个逻辑,前两年影响巨大的“浙大褚健案”也是这个逻辑。“我们这里的大学科研成果转化的效率比美国大学差太远了,”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周其仁教授接受采访时说,这几年国家出台了大量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但在一些关键的细节上并没有明确的说法以及制度安排。


他举例说,美国大学里面有一种中介组织叫专利转换办公室,从业者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商人,而是帮助科学家申请专利和推动专利商业化的专家。专利带来的商业利益,1/3归专利转换办公室,他们的工作很高效,整个技术转换的格局就不一样了。这类中介组织可以帮助教授们在科研成果转化时避开直接面对市场的很多问题。


(图1:2014年8月,付林出席瑞典国际学术会议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付林的妻子曲燕说,自从成立公司之后,她和付林就一直有很重的心理负担——不仅怕学校的人说拿着公家的资源给自己做事,也怕外面的人来找麻烦。有公司的那几年,付林不止一次遭到敲诈和威胁。2014年8月,付林卖掉了公司,准备彻底淡出商业江湖。但这个举动并没有让他避开泥沼。


陷入麻烦的科技明星

2016年3月16日,付林的日程和往常一样排得很满,吃完早饭他就到了办公室工作。


和往常不同的是,他带上了出差的行李,准备下午去济南。第二天他有两件重要的事,一是参加中国节能协会组织的技术鉴定会,二是要向济南市委领导班子汇报工作。济南市投资100亿元的重大项目“外热入济”刚刚开始施工,付林是首席专家,他领导的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由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改制而来,以下简称“清华规划院”)能源所是这个项目的规划和技术支持方。


头一天下午,付林接到了清华大学纪委的电话,让他3月16日到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说明情况——他又被人举报贪污。早上9点多,付林已带着行李赶到了海淀区检察院。从这个举动来看,他似乎还在想着出差,根本没有预料后面会发生什么。


10点,付林的妻子曲燕接到了海淀检察院的电话,让她去送一些资料。


11点,曲燕赶到检察院交材料时,听到隔壁房间付林正在大声解释,很生气。曲燕想起两年前曾有人扬言要“把付林送进去,判10年以上”,有些担心。但她仍然自信,只要付林把问题解释清楚了,很快就能回来。


这不是付林第一次被举报——2015年10月,清华大学纪委也收到过类似的举报信,但清华纪委、规划院对付林进行调查后,认为没有问题。所以,曲燕认为以前都说清楚了,这次也能说清楚。


但她没想到的是,付林很快被关进了看守所,他的声音再也没有听到过。


没有听到付林声音的,还有中国节能协会组织的300多位专家学者。2015年-2016年采暖季,付林团队研发的另一项技术“全热回收的烟气余热回收技术”第一次成功应用于燃煤电厂——济南北郊热电厂,实现了燃煤烟气降污及深度余热回收一体化。2016年3月18日,来自全国的300名专家齐聚济南,对这项技术进行鉴定和研讨,本来这是一场行业盛事,但主角却缺席了。


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播放的中国宣传片中用了30秒的时间介绍这项中国独创的技术。2016年这项技术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并且被推荐参选了2017年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但付林已经失去自由,取保候审没有被司法机关批准,付林缺席答辩会而与该奖无缘。


济南市的领导班子左等右等也没有等到付林——投资100亿的“外热入济”项目已经投了好几个亿,突然没有了灵魂人物,这个事关民生的重大工程该何去何从?“外热入济”是济南的一把手工程,简单地说就是把济南周边电厂排放的废热引入济南,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技术安排,转化为城市供暖的能源——据估算,每年济南因此能节约335万吨标准煤,并且可以减排0.8万吨烟尘、2万吨NOx、2.2万吨SOx。


2016年6月1日,济南市发改委给清华大学发函,请求让付林教授尽快恢复工作。7天之后,太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也给清华大学发来了请求付林尽快工作的函件。太原也在进行济南类似的工程,通过把太原40公里外的古交发电厂的废热引入太原,将解决太原8000万平米的供热,相当于太原市供热面积的一半。


济南和太原都是城市级的能源系统改造工程,一则投资巨大,二则工程技术极为复杂,很多突发问题出现之后不知道怎么办。清华规划院能源所另一位重要成员张世钢教授介绍,自从付林出事之后,很多城市级能源改造项目都停滞了,“有好几个市的主管部门都和我聊过,但一听说付老师不在就没有下文了”。


给社会带来巨大期待、给付林本人带来巨大声誉的,都是他那项重要技术成果——“基于吸收式换热的集中供热技术”。但给他带来厄运的,也是这项技术。如果只满足于写论文,那么付林的生活可能很安稳,但他恰恰不是这样的人。“很多论文不成果转化就是一张纸。”清华大学建筑节能中心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江亿说,尤其在非理论研究的工程应用领域,不把真东西做出来,论文是对是错都可能不知道。他说付林“基于吸收式换热的集中供热技术”单从理论上来说并不难,也不是只有付林想过——华北电力大学的一位老教授也曾想过,他本人很早就和远大空调董事长张跃谈过类似的、把溴化锂制冷设备原理用于供热的技术,但没人相信。没人相信的原因还在于,这类技术创新成本动辄上千万元,没有公司愿意冒险。


2005年在给济南做供热规划时,付林得到了废热回收相关技术的灵感。而这项技术里需要研发一些非常重要的设备,后来的学名叫“吸收式热泵”。付林首先找到了清华同方下属的同方川崎,这是一家能生产溴化锂吸收式制冷设备的公司,希望它成为这项科研成果转化的平台,未果。后来付林又找了江苏双良、远大空调等溴化锂吸收式制冷设备公司,都没有人理他。彼时付林只是一个年轻副教授,行业里的无名小辈。


2006年付林说决定自己干时,张世钢不太相信,“既没有钱,也没有人,怎么干?”


为了研发这项技术,付林做的第一件事是说服家人,于2006年下半年成立了北京环能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能瑞通”),股东为其岳父、岳母。


“成立这个公司是没办法的办法,”张世钢说,一则外面的公司不愿意投入,二则能源所的经营范围只有规划设计,没有研发设备的资质。此外,研发这个设备需要的人才比较复杂,专业上需要热工、机械、电气等多专业联合,学历层次上既需要教授,也需要学历较低的设计、绘图、调试、安装施工等技术人员,而后者无法安置到能源所,只能成立一家公司作为留人的平台。


公司成立后不久,机会就来了。2007年,付林偶然看到北京市科委征集科研项目的消息,他激动地打电话给张世钢,让他赶紧弄材料申请课题。最终这个课题被北京市科委立项,经费为874万元。付林最终被检察院起诉贪污的220余万元即来自这个课题。


伴随着这220余万元流转的,是4家机构签订的4份合同。至少从表面上看,正是这几份合同困住了付林。


危险的合同

2007年9月,付林团队拿下北京市科委的课题,课题组成员单位包括清华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6家单位,环能瑞通作为设备研发方,也是课题组的成员单位之一。其中清华大学属于牵头单位,北京市科委将科研经费统一打到清华大学账户,再由清华大学根据进度划拨到各成员单位。


课题进行不久,2008年初付林团队就发现之前设想的技术路线有问题,需要调整。北京市科委的课题经费是按照2台设备申报的,而新的技术路线需研发7台设备,科研经费一下出现了很大的缺口。另外,和课题组合作的太阳宫电厂承担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场供电的职责,这个课题眼看没法再进行了。


如果不是江亿院士,课题很有可能就此夭折。江亿是供热领域唯一的院士,在业内享有盛誉,他在内蒙古出差时偶遇老朋友、赤峰富龙集团原董事长景树森,谈起了付林的这项技术。景树森也是业界资深人士,一听非常感兴趣,表示愿意资助付林团队完成研发。


2008年5月3日,景树森召开了集团中层会议,江亿也在场。景树森的发言让江亿十分感动,至今记忆犹新:“(供暖)这行也快走到死胡同了。国家要环保,不让烧煤让烧天然气,成本涨了3、4倍,但供热不让你涨价。要你扩大热源,又不让你盖锅炉。所以咱们公司、行业都没有活路。现在江老师那儿有一个技术,咱们必须得试一试。”


最终,赤峰富龙集团决定其下属的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龙热力”)建设试验工程,并赞助科研费用。于是,付林及团队得以在赤峰继续进行科研工作。


富龙热力的意外出现,成为付林课题的转折点。由于环能瑞通没有工厂,只能设计图纸、做局部实验,设备生产只能委托外面的公司。在江亿院士的牵线下,同方川崎成为环能瑞通的设备委托生产方。


此时,付林课题组的经费变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来自北京市科委的纵向课题经费(先期划拨入清华大学账户),另一部分来自富龙热力的赞助。按照正常流程,所有的课题经费都要打入清华大学账户,并且由清华大学划拨给课题成员单位。但因为现实原因,付林课题组并没有严格走这个流程。在研发设备的过程中,清华大学、环能瑞通、富龙热力、同方川崎4家机构签订了4份合同,而这些合同让付林的故事变得极具戏剧性。


2008年8月,富龙热力向环能瑞通支付了380万元,作为研发设备的费用。但双方签订的合同上,这笔款的用途是富龙热力向环能瑞通购买5台设备,共420万元(最终支付金额是380万元)。


当时正值研发最紧张的时刻,张世钢偶然看到合同十分吃惊,明明是富龙热力赞助的科研费,怎么合同变成了向环能瑞通买设备的款项?经办人员给张世钢的解释是,对方财务不好走账,所以把赞助费编了个其他明目。张世钢觉得这份合同可谓离题万里,似乎不妥,但时间紧张也就一晃而过。


赤峰富龙集团前董事长景树森向记者证实,这380万元确为支持付林课题组的科研费用。但当时富龙热力并不是课题组的成员单位,不能把这笔钱直接打入清华大学账户,所以打入了环能瑞通。2011年,在这个课题验收时,富龙热力才被列入课题成员单位,后来这项成果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富龙热力也是获奖单位之一。在经过审计的该课题验收报告上,富龙热力支付的380万元被明确列为研究经费。


2008年10月,环能瑞通要向同方川崎支付设备委托加工费用,这笔费用产生了两份合同。


一份合同是清华大学与同方川崎直接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向同方川崎支付327万元。与此同时,环能瑞通与同方川崎签订了另一份合同,即更加详细的《产品委托加工合同》,约定除了清华大学直接支付的费用以外,剩余的费用都由环能瑞通支付。


而头一份合同存在明显瑕疵——同方川崎并不是课题组成员单位,清华大学应该首先把科研经费拨款到环能瑞通,再由环能瑞通支付给同方川崎。这份合同很容易造成混淆,从字面意思上看是清华大学委托生产设备,事实上清华大学只是代管北京市科委的经费。


据张世钢介绍,这327万元其实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设备生产费用,应该从清华账户转入环能瑞通,再由环能瑞通支付给同方川崎;另一部分是试验检测费用,课题组委托清华大学做试验检测,而清华大学租用了同方川崎的试验台,所以这部分费用应该由清华账户直接支付给同方川崎。“我们想分两次打款太麻烦,就把它们合在一个合同里了。”


如果把这份容易混淆的合同与第一份合同连起来看,有心人应能发现隐藏的问题。2010年,环能瑞通的一位员工和付林发生矛盾,曾要挟举报付林,理由就是以上两份合同,只看字面意思是这样的:清华大学出钱请同方川崎做了设备,而环能瑞通把这些设备卖给了富龙热力,所以付林有拿着公家的钱牟利的嫌疑。这个举报最终没有发生,但是危险已经出现了。


2010年8月,环能瑞通向清华大学账户打入105万元。张世钢说:“当时付林在清华大学科研账户上的资金不多了,所以就让环能瑞通支援一些经费。”清华大学财务部门的记账凭证显示:这105万的最终流向是,清华大学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拨付至了付林的科研账户,用于后续技术研究。


老师们和学校来往的每一笔钱都要有合同,但这笔钱在合同里却是这样描述的——环能瑞通和清华大学签了《样机设备回收合同》及《样机中所使用设备回收合同》,约定由环能瑞通支付给清华大学共计105万余元。张世钢介绍,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设备回收行为,环能瑞通研发的设备一直在赤峰富龙热力的模拟试验项目上,2010年之后这些设备再也没有用过,后来设备报废。


(图2:2009年3月,付林课题组赤峰试验工程鉴定会,内蒙赤峰。左二为付林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北京海淀区检察院的起诉书这样指控付林:“将由清华大学使用北京市财政科研资金研发的7台设备中的5台,以个人控制的北京环能瑞通有限公司的名义,出售给课题成员单位赤峰富龙热力公司,使得环能瑞通获利380万人民币。案发前,环能瑞通以样机以及样机设备回收的名义向清华大学退还105万,造成科研损失费220余万。”


奇就奇在,环能瑞通向清华大学账户打入105万元,合同的内容恰恰是设备回收,刚好证实了第一份合同里把设备卖给富龙热力的细节。


那么,为什么偏偏就签了这样一个合同呢?张世钢说,付林在被那位员工威胁之后,他们也觉得前面的合同签的欠考虑,所以签这份合同时就想找补一下,想把设备的事说圆一点,所以就有了所谓的设备回收款。“但这个合同写的极其含糊,根本没有说设备是谁制造的、归谁所有,因而也没有明确回收谁的设备。”张世钢说,但没想到越说越乱,越说越说不明白。


但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朱颖心教授认为,付林的这笔科研经费没什么说不明白的。她介绍,高校老师的课题分为两种,一种是国家机构立项的纵向课题,比如从科技部、北京市科委、自然科学基金等申请的课题;一种是横向课题,比如企业委托的课题。纵向课题的管理非常严格,结题时有专门的审计机构做审计,2011年付林的这个课题通过审计并顺利结题。


“纵向科研经费就是要花在课题上,应该按照预算花光,如果经费有结余,按照国家规定应该收回。”朱颖心教授反问,“按照有些人的逻辑,北京市科委拨了327万经费,环能瑞通退了105万,没有退回的220余万就是损失。但是北京市科委这个项目总经费是874万,其他项目成员单位都没有退回的是不是都算损失?如果874万全都退回北京市科委了,相当于这个课题一开始就不该立项!”


朱颖心介绍,科技开发类纵向课题的负责人们还得承诺自筹经费,否则不能拿到课题,国家机构经费与自筹经费的比例在1:1到1:2。根据付林课题组的审计报告,课题组自筹经费1234.38万元,其中环能瑞通的自筹经费是502万元,赤峰富龙的380万元就属于其中的一部分。


朱颖心说,国家的钱都花在项目上了,还自筹来了上千万的费用,而且最终成果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每年那么多纵向课题,有几个能拿到国家级奖项?我就不明白,付林到底让国家损失了什么?”


生意的江湖

在被举报前一年,付林还有一次很刺激的经历,2014年7月江阴市公安局曾来找过他说明情况。“当时我接到了江阴市公安局的电话,说是接到群众举报我们合同诈骗,警察已经到了北京,让我去说明情况。”清华规划院能源所所长边兵说。付林也接到了电话,当时他正在和一位业界人士吃饭。“付林还真的准备去,我劝他千万不要去,万一弄到人家地盘上就被动了。”这位人士说。后来付林和边兵一起去见了清华规划院院长袁昕,袁昕建议由院方出面会见。


江阴市公安局接到的举报内容,牵涉到能源所和付林的另一家公司华清泰盟与江苏双良集团山西分公司的一个合作项目,举报的依据依然是一份合同。据了解,清华规划院对这个项目进行过详细调查和梳理,认为事实清楚,系企业间正常经济往来,不存在违规行为。清华规划院出面对江阴市公安局做了说明,此事不了了之。


江阴市调查的这个项目,反复出现在了后面两次对付林的举报中。北京海淀检方对付林的第二项指控“挪用公款439万”所涉项目,也正是江阴市公安局调查的项目。


要把江阴市公安局调查的这个项目说清楚,又要说几份合同——这依然是一个合同的故事;而要把这些合同说清楚,就涉及到付林的另一家公司华清泰盟。


2010年8月,付林让曲燕注册了华清泰盟,法人代表是曲燕。公司成立的背景是付林团队即将拿下大同同煤集团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供暖改造工程。“之前的环能瑞通根本没有管理可言,引来很多乱七八糟的事。如果能把大同项目拿下来,大家感觉可能有机会,希望有一个干净的平台来运作。”张世钢说。


此后,在科研成果转化的项目中,同是付林团队的能源所和华清泰盟各有分工:能源所主要负责项目规划设计,而华清泰盟主要负责设备的设计、监造、调试等相关业务。


大同的项目是付林这项技术第一次在现实中运用,很多人吃惊地看到,在不增加能源消耗的情况下,被改造小区的供热面积增加了50%。但更具诱惑力的是这项技术的市场潜力,山西大同这个项目不过是个小型工程,合同金额已经上亿,而大型的城市能源改造工程动辄几十、上百亿。合作邀约纷至沓来,商业世界笑脸盈盈对付林招手。


直到华清泰盟成立时,付林团队才第一次给公司找了“法律顾问”——一个即将从学校毕业的、实战经验不足的法律系学生。付林的技术开始走向市场时,曾有人这样评价他:“付林注定是昙花一现。他就像个小娃娃抱着大金砖走在路上,自己还不知道危险。”


大同项目成功之后,最积极来找付林合作的是一家叫江苏双良的公司。“其集团高层几次到北京找江亿院士和付林谈,希望独家技术合作。”张世钢说,但最终双方没有谈成。


紧接着是双良的山西子公司来谈项目合作。付林团队负责商务的边兵对此印象深刻:“2011年1月大同项目刚刚投产,他们就找来了,说是山西有8个电厂要改造,催着我们赶紧开始做调研。我们干到春节那天才放假,大年初三又开始上班。”


付林的“基于吸收式换热的集中供热技术”在应用中涉及两方面,一是对电厂的改造,二是对城市供热系统改造。这类事关民生的项目非常复杂,首先要有专业机构做可研报告,评审通过之后才能立项,立项之后才进入商业环节。因此,山西双良和付林团队签订的第一份有实质内容的合同,就是关于可研部分的。2011年3月,山西双良与能源所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是电厂改造的可研合同,另一份是城市热网系统改造的可研、以及初步设计的合同。


张世钢介绍,这两份合同均没有填写合作金额,因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研、设计费都是按工程总金额的百分比计算,而当时可研都没有做,所以根本无法知道工程总金额。他展示给记者的合同上,合作金额处确实为空白。


“这两个合同其实都没有执行,因为很快山西双良又提出让我们做技术总承包,也就是把可研、设备监造、施工指导、系统调试等等全包给我们,所以又在谈一个新的技术总服务合同。”边兵说。


然而问题在于,边兵所言那两份“并未执行的合同”并没有走作废程序,这成为这个故事中最大的一个悬念。


在协商技术总承包时,因为涉及到设备监造,华清泰盟就出现在了这个合作中。2011年4月18日,山西双良、能源所、华清泰盟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主要内容是山西双良支付技术总服务合同中的可研和设计费用的首期预付款600万元。支付这笔款项的原因是,2011年4月25日,山西五个电厂的可研报告要送国家电规总院进行评审,而参与可研报告的还有华北电力设计院等三家机构,它们在评审之前必须拿到服务费。


这份三方协议的甲方为山西双良,乙方为能源所与华清泰盟,协议上明确约定“甲方首期预付款600万元根据技术总包协议付至北京华清泰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但2014年江阴市公安局来调查时,举报资料里说,我们逼着双良把应该打到能源所的600万,打到了华清泰盟的账上。”边兵说。而依据,就是2011年3月山西双良与能源所签订、并未执行的可研合同。据代理律师周泽介绍,被收录在举报资料中的这份合同金额处,却有一个手写的600万元,且没有经过双方盖章确认。这与能源所留存的那份金额处空白的合同不一致。


记者致电双良集团山西分公司负责与付林团队谈合作的陈喜报询问合同细节,对方称“不了解情况”。


北京检方的起诉书上,指控付林利用“担任能源所所长的职务便利,指令双良公司将应付能源所的600万元支付到华清泰盟公司,其中439万元被华清泰盟用于经营”。又因为能源所是规划院下属机构,其性质是“全民所有制”,所以这个举动又被指控为“挪用公款”。这份检方指控的依据,依旧是那份“没有执行的合同”。


“这份合同当时就应该走作废程序,但是大家都没有那个意识,不出事也根本想不到会有问题。”边兵说。


那份三方协议签订的几天之后,山西双良的几个项目通过了可研评审。但很快,“山西双良说,按照双良总公司要求,设备必须由它们制造,不能让华清泰盟做。”边兵介绍,设备是这类项目里利润比较高的部分。此时,双良的一些项目已经通过可研评审,而且拿到了华清泰盟做的初步图纸。这个变化让付林很恼火,合作最后不欢而散。这些细节也没有得陈喜报的确认。


与山西双良的合作搁置后,华清泰盟与清华规划院就善后事宜进行了协商。根据双方签署的《关于山西双良公司合作项目执行情况的备忘录》,这600万的去向如下:161万元用于支付给华北电力等3家可研报告编写单位;35万余元用于代缴税款;剩余403万余元由华清泰盟分批支付能源所。


2011年9月,华清泰盟与京能集团下属的源深公司合资成立了华源泰盟,源深公司控股。“很多公司来探讨过合作,我们选择了让国企控股,商务和管理实际上是交给了他们。”曲燕说。


2014年6月,源深公司又将所持华源泰盟股份挂牌出售。“商业上的事让付林很烦,他也不想干了,所以我们也准备把股份卖掉。”曲燕说这时双良的人又出现了,多次找她和付林,要求把公司卖给双良。记者向双良这位高管问询当时是否有买下付林公司的意愿,他表示“不便于谈”,但“股权拍卖(现场)肯定不是我们”。


有意思的是,付林真的去找过另外一家最有竞买意向的公司——烟台冰轮,让他们不要买了。但因为股份是公开挂牌出售,价高者得,这已经不是付林能左右的局面。


在烟台冰轮竞得华源泰盟股份后不到一个月,江阴市公安局的调查就来了。


身份的嫌疑

在一连串阴差阳错的合同事件之后,付林得到了两项罪名:贪污和挪用公款。


在这个案件中,一共出现了付林的3家关联公司:环能瑞通、华清泰盟、华源泰盟。有人做了一个这样的假设:如果当初由外部公司取代付林的关联公司,成为其搞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平台,那么付林可能不会涉入商业江湖,他也就不会面临如上的指控。但问题恰恰是,当时并没有公司愿意支持他。


“科研成果转化的第一步并不是企业在求你卖专利,常常是你要去求企业支持,把初步产品做出来。”江亿院士说,很多人都以为把专利或者想法卖掉就完成了科研成果转化,但现实从专利到产品还有很长的路,很少有企业冒风险买单。如果得不到企业的支持,只能自己组织资源做开发,组织资源就少不了要开公司,而开公司就有一堆麻烦事——付林就是这样一步一步走入了商业江湖中。


江亿院士也有类似的无奈经历,因此特别渴望能有这样一个平台,“让我们安安心心把第一步转化先做出来”。但这科研成果转化最难的第一步,在当下大学体制、社会机制中是一个空白地带。


最初,曲燕很反对付林注册环能瑞通,她的顾忌是,老师们开公司总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一开始,曲燕的这种忧虑似乎是多余的。但随着技术研发成功,尤其是技术的商业价值被市场认可时,这种“身份的嫌疑”就会越来越重,直到变成无法承受之重。在固有的观念中,知识分子应该是安守清贫的,而付林在网络上被一些人称为“清华首富”,这本身就很容易招致猜疑。


(图3:付林参加学术研讨会 图片来源:受访者提供)


但即使没有注册公司,付林也早已跨入商业的河流。中国的高校体制下,很多老师事实上都是小老板。以付林为例,虽然他领导的能源所是科研机构,但也是不折不扣的公司实体——它是清华同衡规划院的下属机构,企业性质是全民所有制,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是付林,注册时间2004年。但规划院并没有给能源所注册资本,也不给员工发工资,事实上能源所是自负盈亏运转,付林要像老板一样组织人马做研究项目挣钱,否则就没办法给研究人员发工资。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朱颖心教授说,这类研究所在高校很常见,主要是便于老师们承接项目,以及提供平台留住高水平科研人才。但能源所“全民所有制”的性质,为付林后面被指控“挪用公款”打下伏笔。


回到环能瑞通。张世钢介绍,这家公司并没有经营活动,主要是安置课题组从事设备研发的工作人员,管理上也很粗放——最初由付林的一个朋友代管,后来由一位员工管理,甚至公司的公章都放在这位员工手里。这样松懈的管理,已经为付林出事打下了伏笔。


那么,老师们的关联公司到底能不能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据接近此案的人士透露,清华大学科研院负责人2017年1月在接受检察机关问询时明确表示,科技部、北京市和清华大学对关联单位参加课题没有限制,清华大学牵头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可以把确实承担科研任务的关联单位加入到课题里来,而且将课题经费拨到课题参与单位,也不需要对关联关系进行申明。


1992年南巡讲话之后,国家鼓励科研人员创业,高校出现了一大批学科性公司,都是挂着公有制之名的红帽子公司。这些公司在股权上的复杂性,制造了很多故事,比如浙大褚健案。此后国家又多次出台鼓励科研成果转化的政策,但老师们开公司始终笼罩在身份嫌疑的阴影中——在一种复杂的社会心态下,做得越成功嫌疑就越大,做得不成功倒是没人关注。


在高校科研人员创业的案件中,知识产权是一个很容易出事的领域,拿着属于学校的专利给自己赚钱等同于贪污。这个指控曾经也出现在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对付林的起诉意见书里,环能瑞通拥有3项专利曾被估价2800万,因此检察院指控付林贪污2800万。而在最终的起诉书上,这项指控消失了。


张世钢介绍说,环能瑞通在这个课题中一共有12项专利,其中9项是环能瑞通和清华大学共有的专利,主要是规划方面的;另外3项专利是环能瑞通独有的,是有关设备结构工艺方面的,与清华无关甚至与付林个人也无关,这是环能瑞通高薪从远大空调挖来的技术人员做出来的。国家出台的科研政策明确规定,参与课题的单位谁做出的专利归谁所有,环能瑞通的3项专利经过了清华大学三级审核和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的权属界定。所以这项指控并不成立。


曲燕从付林的前任辩护律师处得知,对付林案要不要起诉,检察机关内部曾争议很大,最后还是决定给诉了。最初的起诉意见书指控付林贪污上亿,但最终的起诉书指控付林贪污220万、挪用公款439万。据了解,付林案经历了两次退侦、延期侦查——检察院对付林做了非常详细的调查,包括他带的本科生都被约谈,并没有查出其他什么问题。


付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江亿院士讲了两件往事。他和付林一起做过一个德高望重科学家的项目,付林是项目负责人,但进行到一半发现项目不能成立。后来他和付林等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召开了研讨会把项目撤了,把剩余的科研经费退了回去,尽管这样做很没有面子。


第二件事,广州某项目请付林作为专家团成员参与论证会,付林从技术合理性上认为项目不合适上马,结果主办方当场表示不悦,不仅不付专家论证费,连回程的机票都不给买。


在很多人的眼中,付林是个典型的科技工作者,他快要磨破的电脑包和皮带让很多人印象深刻。景树森曾经建议付林学点历史、社会学,还给他开了个书单,但还没有来得及给他,付林已经失去自由。“他的时间都是以秒来计算的,”曲燕说,付林长期家庭、办公室两点一线,晚上经常工作到很晚,他绷得太紧让家人也很紧张。王钦波说,和付林见面几乎都是夜里十一二点,付林下班之后,“好像这个人不知疲倦”。有一次付林晚上10点多出差回来,发现办公室一个人也没有,于是逐个打电话训人,打给张世钢的时候已经快12点了。


付林做的最疯狂的事,就是2010年底山西大同的那个项目。“如果没有这个项目,可能我们团队就散伙了。”张世钢说,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是最为艰苦的一年,能源所已经快发不出工资了。


付林在一个会议上偶遇大同市某领导,这位领导有一件麻烦事——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解决同煤集团棚户区改造工程的供暖问题,已经形成了社会矛盾。而付林恰好有解决方案。这位领导也是半信半疑,最终和付林达成了一个非常苛刻的口头协议,这个项目成功运行后才补签的合同。实际上相当于大同市借了上千万给付林个人做工程,如果工程失败,付林个人要还钱。


在接下项目之前,江亿院士曾提醒付林要想清楚,“搞不好你要坐牢的!”付林最终还是接了大同项目,张世钢说,付林想的是“如果不做个真项目出来这个技术就死了”。王钦波说,“只有疯子能干得出这种事。”


“付林本科学的是电厂有关的,后来跟我读博学的是供热。”江亿说,付林取得成功是因为他把供热的供给侧和需求侧打通了。


在失去自由之前,付林正在研究进一步把电和热打通,也就是“热电协同”,江亿院士认为这是一项更具开创性的技术,“全世界都没有”。举例来说明——有大量的风力发电不能上网,原因在于电网容量有限,如果非用电高峰期刮来一阵大风,发出的电没有地方用就只能白白浪费掉。不仅是风电,核电、光伏发电都有相同的浪费情况。能不能让这些要浪费掉的电做功转化成热,再变成城市供热的热源?这就是付林研究的热电协同,这项技术将为我们节约更多的能源,减少更多的排放。


付林出事后,这项重要研究停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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