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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年终奖应当怎么要!

2018-01-05 徐州司法


又到年终了,农民工兄弟们劳动了一年,就盼着用人单位发年终奖,劳动者怎样才能获得年终奖呢?



法援小助助

年终奖依法可获得!


案情回放

张某于2012年4月进入某商场工作,该商场有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规定根据员工的工作考核情况发放年终奖。

2014年3月商场无故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张某仲裁并诉讼要求确定商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2014年1月至同年3月的年终奖。

法院认定,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者无法参与考核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张某的全部诉求。


法律风险提示

关于“年终奖”的相关司法实践

  • 1、“年终奖”作为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额外报酬,其是否发放,发放多少,在某种程度上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经自权;

  • 2、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并无强制性义务为劳动者发放年终奖;

  • 3、司法实践中,认定年终奖是否发放主要遵循“约定优先”、“公平合理”两个原则。



1、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一定要在合同中对年终奖发放、金额或者计算比例进行约定;

2、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导致未考核的,仍应支付年终奖;

3、劳动者要保存好关于“年终奖”的相关文件,发生争议时,劳动者还需提供用人单位以往发放年终奖的相关证据;

4、双方已对年终奖的发放情况作出具体约定的,应遵守相关约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事先未约定或规定的条件拒绝发放年终奖。

5、劳动者不清楚的,可拨打法律援助热线12348求助。


来源:江苏司法行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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