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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真的可以坐享齐人之福?认真你就输了!

2017-03-29 娜丽娜丽娜 法医秦明

听说古人可以妻妾成群,拥有三宫六院,当了皇帝还能有后宫佳丽三千!小编只能说:想得美!

律法档案丨第69辑

古人真的可以坐享齐人之福?认真你就输了!

(文 / 娜丽娜丽娜)

小编前些天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一个讨论韦小宝同学的帖子。帖子里将他那七个老婆的人物背景和个性细数了一遍,认真地排列起谁该是三妻、谁该是四妾。

图片来源:蓝调粤语

殊不知,如果韦小宝同学真的有妻三位的话,就真是犯了重婚罪了。要知道,即使是在古代,律法规定的婚姻关系中男子也只能有一位妻子。

可是,古代男子不都是三妻四妾、妻妾成群的吗?


皇帝老大也逃不开的律法约束

有很多同学受某些狗血的言情、穿越、宫斗、宅斗小说,以及电视剧的荼毒(本小编是不会承认自己也是这样的!),误认为“三妻”就是指正妻一位、平妻两位,各种小说情节中甚至不乏平妻高傲地大战正妻的桥段。小编只能说,沉迷于这样狗血的剧情还是“图样图森破”。

“平妻”一词虽非臆造(历史中确实出现过商人外出从商,在离家很远之地“另娶”的情形),但从当时的律法来看,官方并未给予平妻“妻”的地位,“妻”仅指男子经过一系列标准程序娶回家的一位嫡妻。

在古代,娶妻可谓是夫妻两族的大事,不仅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须经“三书六礼”的习俗礼仪才算完婚。白居易在其所作的叙事诗《井底引银瓶》中写道:“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诗中女主角就是因为没有父母之命,私下与所爱之人私奔,而依照当时律法无聘则为妾,这位大胆求爱的良家女子只能沦为妾室,最终都没有资格参加家族祭祀。古代的妻妾之分就是这样分明,以至于文末她悲戚呐喊:“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意为告诫那些为情痴狂的女子不要轻易将终身许与他人。

这繁琐的“三书六礼”娶妻程序可以追溯至西周时期,最早见于《礼记·昏义》。所谓“三书”,指聘书、礼书和迎书,分别是男方在订亲、送聘礼和迎娶时所用的文书;“六礼”则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毕竟一书一礼都不可少的仪式感,才能显示出正妻的地位和身份。

至于纳妾呢,并无这样的仪式感。有些妾像奴婢一样可以买来,有些妾就像白居易同学的女主角一样是私奔而来的,这些妾多是一顶轿子从偏门抬进院中就算是完礼了。就连与皇上这么尊贵的地位相对应的各位妃嫔,也逃不过妾室的低贱身份。《甄嬛传》中甄嬛、沈眉庄、安陵容入宫那日,便是从低矮的偏门进的后宫,毕竟后宫里只有皇后才是嫡妻。

图片来源:《甄嬛传》截图

看过《甄嬛传》的同学们应该都记得这一幕吧。

甄嬛知道自己实属妾室,便在合房第一晚假借屋内红烛当作婚礼时所燃红烛,还说出一番肺腑之言,把皇帝同学感动得不行不行的,于是乎……

图片来源:《甄嬛传》截图

图片来源:《甄嬛传》截图

皇帝同学命人将婚礼中合房时的“撒帐礼”(撒帐是在新婚之夜将枣、莲子、栗和桂圆等果撒于婚床,以谐音和象形祝福夫妻同心合好、早生贵子。)搬到了甄嬛妹子的寝宫里,相当于是娶了一次妻呀!

这时候要敲黑板了!

《大清律·户律·婚姻》中明文规定:“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该条规定在妻与妾中间画了一条黑白分明的界限,不许贬低妻的身份,也不许扶正妾室。

虽说允许皇帝在皇后去世后从嫔妃中扶正一位,但模糊身份、逾规的行为仍是不被允许的。甄嬛被这样例外地对待,不得不感叹皇帝同学颇有一番撩妹手段,虽是于礼不合,但谁敢打皇帝呢。

古代的“一夫一妻制”,更准确地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虽是“多妾”,却不代表你有钱就可以肆无忌惮、毫无节制地纳妾,就算你养得起,律法也是不允许的。

前面提到的“妇女之友”白居易同学还曾以杨玉环为女主写下过《长恨歌》,其中那句“后宫佳丽三千人”简直是让男人听了好向往、女人听了想流泪。但其实这是“编剧”白居易为故事情节做的渲染加工而已。

古时《礼记·昏义》规定:“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全天下最有财力、物力、人力纳妾的皇帝,后宫妻妾加起来也只能限额一百来个而已。各个朝代虽规定不同,但对皇帝的后宫都是有名额限制的。剧版《甄嬛传》的皇帝同学——雍正皇帝在史料中记载仅有后宫29名,即使是这样每天鸡飞狗跳的已经很热闹了,实在难以想象全员满额会是怎样的一番光景。

至于大臣们,律法给的名额就更少了。比如说汉代,作为对公务员的优待,律法特许大臣纳妾八位,但前提是这位大臣不仅要工作成绩优异,还要有功才能娶满。至于平头百姓,很多朝代则是不允许其纳妾的。逐渐地,到了历史后期,基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平民在到达一定年纪仍无后时,便可纳妾以求生子继后。

综上所述,各位女同学要切记,如果一不小心穿越回古代,要争就去争能扯证的嫡妻吧,明媒正娶,程序透明,官方认可,地位稳固。


风头盖过嫡妻的妾室只存在于编剧的脑洞中

妻妾之分可不仅仅是名头不同那么简单。说到这种婚姻制度的根源,不得不提到宗法制。

宗法制始于商末,在西周得以确立,而作为其制度的核心,嫡长子继承制也充分反映了作为中国传统的终极信仰——祖先崇拜。祖先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精神寄托,宗祠总是神圣的存在,而祭祀祖先则是一项很重要的活动。在嫡长子继承制下,嫡长子不仅要继承本支原有的身份(例如爵位),更有“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重责。如此重要的承上启下的嫡长子,必然只能有一位,这也决定了嫡长子的生母只能有一位。因此,肩负着传承血脉重任的嫡妻势必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当时的律法也就以“一夫一妻多妾制”维护着嫡妻在家中的地位以及嫡庶分明的界限。

很多同学应该都被“母凭子贵”这个词洗脑过。无数小说电视剧中的妾室就是因为这个词在生儿子上费了诸多脑筋,更有妾室一朝产子即刻翻身的剧情。错!错!错!

“母凭子贵”一词是典型的断章取义,该词原本出于《公羊传·鲁隐公元年》,其全文大概是说周朝时桓公年幼不能继位,于是隐公欲治理好国家后还政于桓公,然而“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就是因为“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也就是说,在正室所出的嫡子有多人时,立年长的嫡子;若正室无所出,又无其他旁支嫡子嫡孙可代替而必须立庶子时,仍旧是要比出身份最高的庶子代之。所以,隐公虽年长又贤能,但桓公之母为正室,所以桓公虽然是出了名的愚蠢庸才,依旧凭借其母继承了王位,正像该文最后一句话所说:“子以母贵,母以子贵。”因为儿子凭借母亲而能够高贵,之后母亲又会凭借儿子而得以尊贵。此“贵”非彼“贵”,却是被后世歪曲了最初的文意。

按照剧情发展,之前那位一不小心穿越回古代的女同学,如果没能成为正妻,看样子是要费很大劲翻身了,毕竟碰到无嫡子可立,自己的儿子又在众庶子中身份最高的几率也不是很大吧。不过穿越剧女主的人设不应该都是不屑于身外物的小仙女吗?


“一夫一妻多妾制”有例外吗?

答案是有!

唐朝的并嫡与清朝的兼祧(tiāo),就是在“一夫一妻多妾”的律法常态下“合法”存在的“多妻制”。

唐朝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史中一直是开放华丽的画风,在婚姻这个领域也是有些特殊的。唐朝虽推崇守礼的儒家,但上至皇帝贵族,下至民间百姓,在经济实力具备的情况下很多男子都有多娶妻的现象,而且都冠以“妻”之名,以大妻、二妻等加以区别,这便是“并嫡”。在唐朝,臣子家中已有嫡妻,但皇帝仍为其赐妻的例子在史料中多有出现。唐朝啊,这个放荡不羁的年代,在皇帝的带领下,严苛的婚姻家庭制度就这样随心地遵从了人欲几百年,直到宋朝的理学将人欲又圈回了等级的框框里。

兼祧,通俗地说就是,当兄弟两人只有一个人有儿子时,这位独子“兼祧两房”,同时继承两家,可以在两家分别娶妻生子,以延续两家烟火。沉迷于言情小说的同学肯定看过不少这样题材的剧情。这样同为两家明媒正娶的妻子却要共享一个丈夫的情节,简直是天生为言情剧服务的。

提到兼祧,就不得不说一说最著名的案例“溥仪兼祧”。溥仪、同治和光绪这三位皇帝的关系可以总结为:“溥仪入继同治,兼祧光绪”。也就是说,溥仪入继给了同治皇帝,同时又入继给光绪,按理溥仪要负责两家的血脉传承(运作方式如下图)。

图片来源:本期主稿人制作

不过世事难料,宣统帝溥仪不仅成了大清最后一位皇帝,也未能生下嫡子延续各家血脉,完成其兼祧的家族使命。

如果说唐朝的并嫡是时代使然,那么兼祧就是在嫡长子继承制出现缺漏时,为了延续血脉不得已的选择。

然而,不管怎样,这两种婚姻制度仍是一种非常态,“三妻四妾”也只是古人一种夸大的形容罢了。

    


参考资料来源

[1]古诗文网 《春王正月》

[2]《春秋公羊传》

[3]《礼记·昏义》

[4]灰灰讲历史《三妻四妾尽享齐人之福,古人到底能娶几位妻子》

[5]百度百科:撒帐

[6]《大清律·户律·婚姻》

[7]题图来源:《隋唐演义》剧照


本期编辑团

主稿娜丽娜丽娜校对:连蓉;美编:遗夏喵;排版:夏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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