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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不信!中国古代就有世界级法医!

2015-10-17 Ms.l;荏苒 法医秦明


大家好,我是丢鞋组长的组员小翻译娜娜。想当初,我只是提了个意见,我们那个没吃药的组长突发奇想的就说:娜娜,这个“宋慈”就由你来写吧。妹子我还是第一次写呢,如果有不足之处,欢迎各位指点指导,我会根据你们的指导进行改进!你们的意见是妹子我前进的动力啊!!!

上周我们组长写了篇如何正确止血,大家感觉如何?实用性很强有没有?但是今天我们小组的风格又变了(有没发现我们小组走的路线不是什么正常路线?因为我们有个不是很正常的组长啊!)之前我们小组写了很多外国的特别博学多才的法医学家,那么今天我们也来浅聊下属于我们中国甚至足以影响世界的的法医学家: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宋慈



图1:《洗冤集录详义》,来源:百度

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中的宋慈,英明神武、断案如神;TVB《洗冤录》中的宋慈,一生坎坷,早年得奇遇,成就验尸技艺,并且身边美女如云。那么,历史上真实的宋提刑——宋慈,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士,他又是如何成为提刑?除了提刑官,他还做过那些有益于百姓的工作呢?此中答案,敬请关注本期文章!


法医秘史

别不信!中国古代就有世界级法医!



图2:《洗冤集录》序,来源:《洗冤集录今译》扫描件

想必提起宋慈,大家都会很自然的联想到了《洗冤集录》这本书。确实,两者密不可分,在平常的影视作品中也有不少是关于宋慈以及他的著作《洗冤集录》的。电视剧上的宋慈都是以刚正不阿、断案神奇的形象出现的。至今有关于他的影视剧已有多部,比如香港TVB的《洗冤录》,这部电视剧以宋慈的著作《洗冤集录》来命名,当然啦,这电视剧与宋慈的历史背景不怎么相符,也就是那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电视剧。此外,还有内地影视剧《大宋提刑官》,这部剧是以南宋时期法医学鼻祖宋慈为原型而创作,并根据《洗冤集录》里记载的案件检验方法虚构出情结故事而成,剧中还把宋提刑树立成了一个以严密的逻辑推理、丰富的法医知识屡破奇案的中国古代版福尔摩斯。

图3:宋慈影视形象,左为TVB《洗冤录》,右为内地影视剧《大宋提刑官》。来源:百度百科

但是,这些都仅仅是影视剧上的宋慈给各位看官们的印象。那么历史上的宋慈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呢?我们先来看看宋慈的本人图像咩。↓↓↓↓↓


图4:宋慈图像。来源:百度百科

提刑官是个什么官?

我们先插个题外话,请问大家,知道啥是提刑官和提刑司么?嘿嘿,我不卖关子了。“提点刑狱司”是“提刑”的全称,是宋代“路”一级(相当于省一级)的地方司法机构。在宋太宗淳化二年(公元991年,以下皆为公元纪年)首次设立提点刑狱官。神宗朝以前提点刑狱官是时有时无的,神宗时正式设立提点刑狱司,改成提刑司,并成为了常设机构。(注意哦,提刑司是一个机构哦。)提刑司的主要职责是复核所属下级州县的案件判断、巡回视察在监的囚犯、稽查州县案件的积压,以及检举各级官吏的违法失职行为。而提刑官是提刑司里的长官,所以提刑官有权对各州死罪案件进行审核。在宋代,就有一位闻名于世的提刑官——宋慈。

能文能武宋提刑

宋慈,字惠父,南宋建阳人(今福建南平人),是我国古代十大名医之一,也是中国古代法医学的开创者。在南宋开禧元年(1205年),他进京入太学,深得太学博士真德秀的赏识,遂被收入门下。在嘉定十年(1217年)宋慈中乙科进士,授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市)县尉,遇父病未赴任。后于宝庆二年(1226年)始走上仕途,历任官职如下:


宝庆二年(1226年)任江西省信丰县主簿(典颁文书,办理事务)。安抚使郑性之慕其有拨乱反正之才,延入幕府参预军事,参与平定“三峒贼”的战役。他先赈济六堡饥民,又率兵三百大破石门寨,俘获敌酋,因战功卓著而“特授舍人”。任期届满,江西提点刑狱使叶宰聘宋慈为幕僚。
不久,宋慈又进入福建路招捕使陈韡(wěi)幕府,参加平定闽中叛乱。宋慈“孤军从竹洲进,且行且战三百余里”,就连久经锋镝的主帅也对他刮目相看,称赞他“忠勇过武将矣”。在军事谋划方面也多咨访于宋慈。
绍定四年(1231年),宋慈被任命为长汀知县。宋慈在任职长汀县时,了解到了当地食盐是来自福建,当年运输的食盐要在第二年才能到达,且路途遥远。他奏请朝廷改为运输距离较近的潮州府的食盐,往返时间仅为三个月,并且由官府直接出售,便利了当地人民。
端平三年(1236年),同知枢密使魏了翁聘宋慈为幕僚。
嘉熙元年(1237年),他任职邵武军(今属福建)通判,仅及周年,民有余念。
嘉熙二年(1238年),浙西饥荒,宋慈奉诏入境并实行"济粜(tiǎo)法",将人户分为五等;最富有者出存粮半济半粜;较富有者只粜而济助;中等不济也不粜(tiǎo);次贫者半济助;赤贫者全济,济米由官府拨付,停征一半租税。富户不敢违命,贫者得以度过荒年。
不久,他调任毗陵郡守。
嘉熙三年(1239年)升任司农丞知赣州。
嘉熙四年(1240年),提点广东刑狱,发现所属官员多不履行职责,有拘押数年的案犯,都未理清头绪。于是制订办案规约,责令所属官员限期执行,仅8个月,就处理了200多个案犯。
后移任江西提点刑狱,为赣民作主,严办违法的盐贩。
淳佑五年(1245年),宋慈转任常州知州,建议重修《毗陵志》,并开始着手编辑《洗冤集录》的资料。
常州知州任满后转任广西提点刑狱,巡行各部,雪冤禁暴,虽偏僻恶溺处所,亦必亲往视察。


纵观宋慈一生,辗转多地,充任多职,廉政爱民,执法严明。尤其是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配图5:《洗冤集录》图。来自:百度

明察秋毫决冤狱

宋慈长期从事司法工作,尤其以断案闻名。在任提刑官时恪尽职守,“听讼清明,决事刚果,抚善良甚恩,临豪绅甚威”。

任提点广东刑狱时,他明察暗访,到任仅仅8个月就清理了近百宗由于官吏“多不奉法”造成的久悬未决与屈打成招的命案,解救了200余名被陷害冤屈的死囚,还查出惩办了一批贪赃枉法的吏役。

宋慈还经常巡视属下各州县,为民洗刷冤屈、禁除暴政,对待良善抚恤有加,对待为富不仁则威严甚巨。故而,上至所在州县之各级官吏,下至穷乡僻壤深山幽谷之民都知道“宋提刑”之名。

在这个长期的刑事审判实践中,宋慈注意到处理命案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而且在对原尸物证方面有必要进行有效的勘验。在《洗冤集录》的序里就有这么一段:“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意思就是说审理刑事案件没有比审理死刑案件更为重要,审理死刑案件没有比查清初始案件更重要,查清初始案件又没有比检验更要紧。

对于现场勘验及原尸医学(法医)鉴定,他在平时的命案现场非常重视相关知识经验的积累与研究,一旦发现有关这方面的文献就立马抄录下来,而且他还经常向医师以及仵作请教相关方面的知识。在勘验现场以及检查原尸的时候,他也会进行非常认真仔细的观察,检验原尸的时候会认真留意仵作的操作,遇到可疑的地方他更会重新检验一次。面对重大疑案的时候他更会反复审理,并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信息一一记录下来,并作整理。为了使后人能够有刑事现场勘验和对原尸的鉴定可以有相关借鉴的书籍,宋慈查阅了大量的典籍,在前人的成果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实际操作进行研究写作,完成了《洗冤集录》。

博采众长著名篇

其实早在《洗冤集录》之前,中国很早就有了关于法医检验方面的研究。比如在战国时期儒家思想言论的著作《礼记·月令篇》中就有提及“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决狱必端平”,这是对于法医检验在判案过程中的重要性的一个开端认识。而在1975年出土的“云梦秦简”中的《封诊式》当中也记载了官府为了判案进行尸体、外伤等法医检验的案例。而在《唐律》中更有明确的提出要有确定致命伤、探讨死因以及损伤程度、诈病、自残、堕胎、年龄、废(残)疾等医学活体检验。还有一些失传的:在公元六世纪的南北朝时期,徐之才撰著了关于法医检验内容的著作《明冤实录》;北宋时的《内恕录》和《检验法》虽然是法医学专著,但是这些却都已失传。公元十世纪的五代十国,和凝、和矇父子撰著了《疑狱集》,然而这本书只是间或介绍了一些司法检验事例。

《洗冤集录》是在宋慈任职湖南提刑期间所作,在他任职之初发现,很多负责尸检的官员或是不负责任或是资历和经验不足,更有甚者是不屑于触碰尸体的。宋慈认为这样会不利于案件的审理。在宋慈看来,尸体检验是案件审理中的头等大事。所以他博采众家之长,加上自己在案件的勘验中所得的经验,从而编辑成这本书,所以叫“集录”。

《洗冤集录》是中国第一部全面而又系统的应用医学、生物生理等方面的理论、技术,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人员伤亡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的法医学专著。同时,它也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公认的第一部法医学著作,并被翻译成多国语言流传海外,成为了一些外国国家的刑事司法检验指南。

《洗冤集录》全书共五卷,五十三目,每目分为若干条,但是内容大致为:1.有关法医检验的法律规定;2.法医检验总论;3.各种尸伤检验法;4.各种急救消毒措施。这仅仅只是一本类似词典一样的工具书,里面并没有任何的案例。《洗冤集录》问世后,就马上被当时的政府颁行,并成为了后世刑事检验的准则。与《无冤录》(元朝王与撰)和《平冤录》(明朝金陵撰)并称为“检验三录”,然而后两本书的很多方法都是沿袭了《洗冤集录》,自身并无多少创新。在清朝康熙33年(1694年),国家律例馆组织人力对《洗冤集录》进行了修订校正,并定本为《律例馆校正洗冤录》,并由康熙皇帝发布诏书“钦颁”全国。

《洗冤集录》藏“指南”

说完了宋慈和《洗冤集录》,我们来聊个几毛钱?说说《洗冤集录》里面的一些“指南”?来来来,跟上我的步伐哈。

1、滴血认亲能靠谱?

我相信看官们都对“滴血认亲”不陌生吧?《洗冤集录》当中有那么一小段是提过这个方法,但是这个方法并不是宋慈所提出来的。还记得我之前提过的《洗冤集录》是博采众家之长的一本集录么?其实这个只是宋慈根据老百姓的说法,然后记录在《洗冤集录》里。

我们常说的滴血认亲一共有两种,一种是合血法,一种是滴骨亲法。两种都是我国流传甚久的用以辨认父母、子女、兄弟等血亲关系的方法。在南朝和三国时都有一些相关的案例提及到了滴骨认亲法和合血法。

合血法,顾名思义,是指双方都是活人时,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看是否凝为一体,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因合血法在《洗冤集录》里没有详细的记载,这里就不做展开说明了,有兴趣的芹菜,可以自行搜索相关资料进行了解。

而滴骨认亲法在宋慈的《洗冤集录》里就有详细的记载。

“检滴骨亲法,谓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的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俗云滴骨亲,盖谓此也。”——滴骨亲的检验方法,比如某甲是父体或母体,死后骸骨还在,某乙自认是某甲的亲生儿或女,怎样来鉴定是不是亲生的呢?可以做这样的试验,就是从某乙身上刺一两滴血,滴在骸骨上,如果是死者亲生的儿女,血液就会渗到骨头里头,否则就渗不进去。老百姓所说的滴骨亲,就是这个办法。

本来滴骨亲法起初仅仅是用来鉴定血亲关系,后来却大都用来对付有意错认和冒领尸骸的人。这些人或者因为垂涎死者的财物,或者想用来敲诈勒索、进行陷害,常常捧着别家坟里的骨头哭亲人。虽然这种现象在现在看来好像很奇怪,但是在古时候的中国,却是非常常见。而且滴血认亲这个事儿怎么听都不是很靠谱,因为要确定是否自己亲生的,最好还是依靠DNA来确定。不过确实,滴血认亲这东西,在当时来说,已经算是一个高科技了。所以各位看官们,电视剧要看,但是一些必要的生理知识还是要懂啊。


图6:滴血认亲。来源:百度

2、中国早有“贴加官”

宋慈还把视野投向了被害者,从被害者身上发现到的死亡状态以及死因来推断和研究致害者的犯罪手段、方式,从而大大提高了办案水平,并在《洗冤集录》里记录下来以便后人参考。

大家还记得老秦的《第十一根手指》中的“纸面青尸”么?其实老秦在书里已经介绍过了那种杀人手法称为“贴加官”,是古代的一种刑罚方式,一般用于对犯人刑讯逼供。司刑职员将预备好的桑皮纸盖在犯人脸上,并向桑皮纸喷出水雾,桑皮纸受潮发软,立即贴在犯人的脸上。司刑人员会紧接着又盖第二张,如法炮制。如果犯人不交代,会继续贴下去,直到犯人点头愿意交代。若不愿意交代,犯人即会窒息死去。若交代,撕下来的桑皮纸干燥后凹凸分明,犹如戏台上“跳加官”的面具,这就是“贴加官”这个名称的由来。

“贴加官”最后的死因是窒息死亡,这类描述属于依照被害人死因死亡状态来命名的犯罪手法和方式。这个就属于描述被害人的死因死状来反射致害人的犯罪手法和方式。在《洗冤集录》里也有相关的记载:“凡被人以衣服或湿纸搭口鼻死,则腹干……”原来,“贴加官”这个手法,早在很久就已经有了,连《洗冤集录》都有相关的检验尸体的方法。


图7:影视剧中“贴加官”情节的剧照。来源:百度

3、尸检方法教你懂

《洗冤集录》里还记录了如何书写尸检报告,以及尸检前需要进行的准备工作,和生前伤和死后伤的鉴别!

尸检的步骤,无论古今中外,基本上都是一样的:首先是尸体的各处的检验项目—正面检查,然后是背面检查,然后左边和右边。但是在工具上有所不同。

现代法医在观察尸体是否有损伤的时候,一般都是先通过肉眼或者放大镜进行观察,或者使用触压的方式。我相信看过CSI的看官们都知道,里面还有一种是通过紫外线来观察皮下淤血。

但是在古代是怎么观察尸体皮肤损伤的呢?当然,首先还是用肉眼仔细观察,其次是要观察是否存在皮下淤血。那么是怎么观察的呢?首先是用糟醋洗敷尸体,然后抬到露天的地方,用新油过的绸子和明亮的雨伞,张盖在需要验看的部位,迎着阳光,隔着绸(或伞)观看,就能看见伤痕。不过这个是晴天的做法。那阴雨天怎么办呢?阴雨天没有阳光,那就用炭火隔着照。如果还看不见,那就要把武器升级了——把白梅捣烂,摊在需要验看的地方,然后用糟醋洗敷,再隔着绸(或伞)照看。如果还不行,那武器就再次升级——剥下白梅的肉,加进适量的葱、川椒、食盐、酒糟等,和在一起研烂,做成小饼子放在火上烤的很热很热,在用一张纸衬在需要验看的地方,把热白梅饼放在上面熨烙,这样伤痕就“无所遁形”了。

验尸的时候不可避免会遭遇尸臭的侵袭,《洗冤集录》里就记载了一个去除尸臭的方法,就是烧些苍术、皂角熏烟,然后再靠近尸体。检验完毕后,在三五步远的地方,叫人弄一些木炭烧红,用醋泼在炭火上,趁着烟气蒸腾的当儿,参加检验的人从上面跨过,身上粘带的臭气就自然消失了。

此外还提及检验骸骨的方法。不过这个方法是有限制的,并不是所有的尸体都要检验骨头,是根据尸体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检验骸骨,如在现场只能找到腐烂完毕的尸体,或者是怀疑有骨折的等等,这都是需要检验骸骨的。

那么是怎么检验呢?检验骸骨,必须选择晴朗的天气。还要把骸骨洗干净,并用麻绳按人体结构串好,放在竹席上。另外在地上挖一土坑,五尺长,三尺阔,二尺深;先用柴炭在坑里煅烧,烧到表土发红了,除去火,再用二升好酒和五升酸醋,泼在坑里,趁热气蒸腾的时候,把骸骨抬进坑里,用草席紧紧盖住,蒸骨一两个时辰。等地皮冷却后,便取去草席,抬出骸骨,对着阳光用红油伞遮住骸骨检验。如果骨头上有被打的地方,就会显露出淡红色的血荫的痕迹。把这种有血荫的骨头拿到有阳光的地方照着,颜色红润,就能肯定是生前被打,如果没有血荫,纵然有损伤折断,也是死后造成的伤痕。对于这样的骸骨,切忌用酒醋去煮,防恐煮了以后,更加不便检验。那么阴雨天怎么检验呢?阴雨天就只能用煮骨法了,这是下下策的方法。因为用煮骨法的话很容易破坏骨头,所以一般不会经常使用。煮骨法,顾名思义,就是像煮东西一样,放点醋,放点盐、白梅和骸骨一同熬。注意啊,这是煮骨头进行检验啊,不是煮汤给大家喝啊。煮完以后要用水洗干净,在太阳光下看,就能看出伤痕。损伤的地方由于血液渗入,便呈现暗红色或者青黑色。但是还要仔细的查看骨头有没有破裂,如果有破裂的话,损伤就可以肯定了。特别要注意的是,煮骨法中的器皿是不能用锡器,最好用瓮。因为用锡器煮,骨头会变成乌黑的颜色。

有时候骸骨经过了两三次蒸验后,有损伤的地方和没有损伤的地方一样是白色的,那怎么办呢?我们可以把需要检验的有损伤的骨头用食油慢慢灌注。凡是骨头,大的有缝,小的有空,等油灌满溢出就停止,用布把溢出的油擦干,然后把骨头拿到明亮的地方去照。有损伤的地方,油流到那里就会停住并呈现出明显的黑影子,骨头上明亮部分就说明没有损伤。另一个办法就是用上好的墨,屠宰需要检验的骸骨上,干了以后再用水洗掉。如果骨头上有损伤,墨汁就会渗透进去;如果没有,墨汁就渗透不进去,打断的地方,墨汁就留在连续的两头。或者,用新的丝绵在骸骨上揩擦,如果有损伤,就会把棉丝牵扯起来。骨头这段的地方,会有很多芒刺,仔细观察芒刺是向里的还是向外的,从而判断是否殴打折断的。

4、反贪居然也在行

为了防止有些官员会收受贿赂或者作弊,宋慈还在《洗冤集录》上记录了如果检验人员收受贿赂后会怎么处理尸体的伤痕来混淆视听。在《洗冤集录》的验尸那一章节中,是这样写的:仵作、行人受嘱,多以芮草投醋内,涂伤损处,痕皆不见。以甘草汁解之,则见。意思就是:检验人员受人收买,往往把芮(一作茜)草放在醋里,涂在有伤痕的地方,就会看不出伤痕。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用甘草汁解消芮草的作用,使伤痕重现。

5、“医者”自当存佛心

在《洗冤集录》里,宋慈除了记录了种种验尸方法,还有一章节是“救死方”。我相信了解《洗冤集录》的看官们都知道这个东西。“救死方”其实就是一个急救的方子。不过这些方子,有些现在还在沿用,比如救溺死法中要注意保温,吸去水气,以及使用人工呼吸法。但是有些方子仅仅是个传闻,是否有疗效,这个要专家们去研究了。里面还有一个“辟秽方”,是为了防止和减轻尸毒、尸臭的传播,用以保证验尸的顺利进行。这个方子还是有一定的价值的哦。各位看官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百度一下的哦。

致敬法医工作者

宋慈重视物证,认为客观的物证能够还原案件的真相。为了能使后人得以借鉴,他查阅大量的书籍,和根据自己平常办案的经验,写成了《洗冤集录》。虽然当时没有精准的设备,而且还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但是在当时来说,能写出这样一本指导书已经是很高的水平之作。虽然尸体不会开口说话,但是它却是会记录案发当时的所有。认真检验尸体,是破案的关键。宋慈当时写《洗冤集录》,目的也是为了能够让后人通过借鉴他的经验,仔细验尸,从而根据物证来查明真相。其实小编翻了许多关于宋慈和《洗冤集录》的资料,给小编最大的感受就是法医这份工作,需要非常仔细和耐心。必须要仔细的观察每一处,有些伤痕不是马上就会显露出来的,这时候就要通过一些手段和耐心来等待了。法医的工作不是一蹴而就,更多的需要耐心来抽丝剥茧。

在此我致敬各位法医工作者,感谢你们的仔细和耐心!但愿从此无冤案!




图片来源:

题图:电视剧《大宋提刑官》第一部剧照。

其他配图:《洗冤集录今译》、百度


本期参考文献:

[1]陈新山、黄瑞亭.《洗冤集录》的现代价值[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9

[2]罗时润、田一民.《洗冤集录今译》[M].福建: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7

[3]杨杞.世界第一法学名医”宋慈和《洗冤集录》[J].唐山学院学报,2003.6

[4]张宜.也谈大宋提刑官宋慈[J].历史教学.2006

[5]百度百科词条“宋慈”


本期编辑团:

主稿:Ms.L、荏苒

资料搜集:我在你左右

校对:彦日

排版: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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