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磐安居家老人生活更方便了!
日前
我县下发了
《关于做好磐安县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和助餐服务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全面提升居家老人的生活品质
推进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助餐、配送餐点建设。到2020年底,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一家以上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2019年完成8家以上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新建5家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0家以上助餐、配送餐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有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
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址应注重“就近、便利、安全”的要求,优先利用闲置的学校、卫生院、政府办公用房、村综合楼和现有的社区(村)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建设施资源,改造优化提升成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心应达到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企业法人登记。
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当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设置床位10张以上,原则上使用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一般应至少提供以下六项服务:
一是生活服务。提供助餐、助浴、洗涤等设施服务,开展上门服务。
二是康复护理服务。提供康复护理训练、健康监测、用药提醒等指导服务。
三是托养服务。为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日托、中短期全托服务,向长期照料的老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
四是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护老者培训,为高龄、失智失能老人家庭提供护理、康复、照顾服务技术指导和帮助。
五是社会工作心理疏导服务(农村暂不具备人才队伍条件的,可以探索试行)。
六是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器具租赁纳入养老服务补贴支付范围。
在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之初,多项功能可逐步完善,但前四项应当具备,城区范围内建设应具备上述六项功能。坚持专业运营,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行专业服务机构运营,没有运营机构的视为不具备开业条件。
助餐、配送餐服务是各乡镇(街道)、村依托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敬老院和养老服务机构的食堂为周边山区偏远村、经济薄弱村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送餐上门服务的一种模式。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创造条件,对不具备开办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村探索形式多样的助餐、配送餐模式,可以委托社会餐饮企业、农家乐、邻里助餐点等提供就餐配送餐服务。
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低边家庭和失智失能70周岁以上、县域内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给予每人每天中、晚餐补助3元、2元,经查实个人没有交纳就餐费用的人员,不享受政府就餐补助。散居60周岁特困人员(五保户)和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就餐政府给予每人每天中、晚餐补助5元、3元。
来源:磐安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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