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异地安置,预报名开始!杭温高铁站场四号(1)地块
预报名开始了!
各新渥街道范围内村社:根据《新渥街道下山移民异地安置办法》的规定,经街道研究同意,拟启动2022年第二批异地安置与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20日下午5点
安置对象新渥街道范围内自愿参加异地安置的村(居)民。(具有宅基地审批权,参加农户必须符合“一户一宅”、限额安置等原则)
安置方式
垂直安置
安置地块杭温高铁站场四号(1)地块第1幢(1-3)、第4幢(1-3)、第25幢(1-11)、第28幢(1-10)、第31幢(1-10)、第34幢(1-10)共计47间,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详见附图(蓝色线框内),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安置。
报名地点 流程
地点: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
报名必备资料 注意事项1.每个家庭成员身份证及近期户口簿复印件一份,招婿的以男方户口迁入为准。
2.有独生子女证的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子女已立户的无需提供。
3.已婚的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4.离婚的必须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5.家庭成员中有特殊情况的必须提交相关说明(证明)材料,比如有领养、丧偶、再婚或非婚生子女情况、非农人口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材料(证明)等等。
6.家庭所有住房(含祖房)产权证、土地证原件。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必须提供证明,有宅基地的要提供宅基地相关审批材料或者罚款依据。
7.享受下山移民异地安置政策的农户需与所在村集体签订拆除、收回原村庄所有房屋及宅基地和放弃原村庄宅基地审批权的协议,并依约履行。否则,取消安置资格。收回的原村庄所有房屋及宅基地,由村集体划归街道磐安县新渥街道强村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8.未尽事宜由磐安县人民政府新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有关事项1.本轮申请人口及限额界定按照关于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扶贫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规发〔2020〕3号)、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异地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磐政办〔2020〕29 号)《磐安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磐政〔2008〕3 号)和《新渥街道下山移民异地安置办法》等文件执行。
2.请各村积极宣传,认真做好报名组织、材料审核等工作,并在12月20日17:00前将报名资料报送至新渥街道城建办。
建设周期本轮安置户必须在2023年10月之前完成主体建设。
来源|新渥发布
编辑/初审|陈圆
二审|叶江垚
终审|曹国灯
磐安县社会面核酸采样点与采样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