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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有酬征集!已开始!

磐安广电 2024-01-19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老照片老故事
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3年是我县复县四十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生动展现磐安设县至今以来土地管理、林业发展、城乡建设走过的光辉历程,全面展示土地、林业、规划、矿产、测绘等各领域取得的成就,结合县政协史料征集工作部署要求,县资规局拟开展老照片老故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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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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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稿对象


县内外知情人士均可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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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内容


(一)征集老故事(1939-1983)。土地改革、林业生产、飞播造林、林业“三定”、林场建设、消灭荒山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历史事件及人物故事。

(二)征集老照片(1983-2023)。翻开旧相册,如果您珍藏着记录反映土地管理、林业生产、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工作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各类老照片及照片背后的故事,欢迎拿出来与我们一同分享。

(三)征集线索。如果您本人不方便撰写,您也可以提供相关线索,由本人口述,县资规局安排专人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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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稿要求



老故事文稿要求

1.采取回忆录的形式,用第一人称的写法,以记叙文为主,注重对事情过程的描述,不作褒贬评论。
2.充分体现“三亲”(亲历、亲见、亲闻),实事求是,忠于史实,不凭空想象。字数根据内容而定,一般不少于2000字。



老照片和文稿要求
1.老照片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黑白、彩色不限;照片规格不限。扫描照片的,扫描分辨率不低于600dpi。
2.每幅照片须注明作品主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者或收藏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照片故事(不少于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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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稿方式


老故事老照片于2月底前发送至邮箱543954164@qq.com,联系人卢黎燕,18258932965(572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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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奖项设置


根据《政协磐安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征编管理办法》,对采用或编辑出版的老故事老照片,给予撰稿人适当稿酬,标准为每千字300-500 元。

附件:相关线索(仅供参考)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30日



【相关线索】



仅供参考

1.1950年10月,安文镇深泽乡为土地改革试点。


2.1951年,全县土地改革结束,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3.1953年4月,成立省森林工业局磐安收购站。1954年4月,设县林业科。1954年 11 月,泉溪乡合作造林。1955 年泉溪岗头村组织林业生产合作社、农林合作社。“恢复荒芜,发展油茶林。”


4.1956年10月,建立磐安县森工站。


5.1956年2月,县委制定《绿化造林,消灭荒山规划》。


6.1956 年,泉溪乡墨林农林牧生产合作社被评为浙江省模范生产合作社。


7.1956 年12 月,在翠峰乡上卢村始建国营翠峰林场,大盘乡棋角下建国营园塘农垦场。


8.1961年,飞山公社农林大队获省林粮先进单位;仁川公社高联大队获油茶生产先进单位;1961年,大盘公社和尚寮大队被评为省先进单位。


9.1977年,列为省油桐基地重点县。1980年,确定省重点用材林基地。


10.1982年,大盘公社为山林定权发证试点单位,林业“三定”。


11.1975年,建立基地林木抚育验收制度。


12.林场建设:1956年,翠峰林场、黄檀林场、园塘林场、马家坞。


13.1957年冬,成立磐安县绿化委员会。


14.封山育林,修建林道。


编辑/初审|吴佳

二审|陈圆

终审|曹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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