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围观丨看乌海少年尽显风采!

乌海新闻 2022-09-01


喜迎二十大  教育向未来


6月20日下午

喜迎二十大 教育向未来

“嘉豪杯”全市第十二届少幼儿故事演讲比赛

海勃湾区分赛区

乌海市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分赛区

海选正式拉开帷幕

↑↑戳视频看现场↑↑

比赛中

同学们富有激情的演讲

拨动着在场每一个人的心弦

他们用真实的情感

流畅的语言

讲述着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获得台下阵阵掌声


选手风采



“少年强则国强”

在这个朝气蓬勃的时代

同学们在演讲中

表达自我

提升自我

成就自我

展现少年正能量


报名已经结束

没有报名的同学们

期待你们的下次参与


更多活动详情

敬请关注《教育向未来》微信公众号

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比赛最新进展


咨询电话:18647295765  13514736161

扫码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26)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十条 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人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人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


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备案情况书面告知物业项目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五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制度对物业实行管理;


(二)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三)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记者/王敏 杨梦珂视频/杨梦珂编辑/杨梦珂校审/聂温倩

初审/明玉 刘琳娜 闫向徐

主编/范鹏春

监审/郭利强 梁文秀

总监制/张杰

总策划/戴军

出品/乌海广播电视台


大家都在看

■ 速看!乌海市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公开征集!■ 快来领券!乌海多项活动来袭...
投稿邮箱 whsrmtzx@163.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