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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部署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

国庆长假之后,大量企业复工复产。为确保生产安全,多地部署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

河南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复工复产安全提醒


国庆节后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相继复工复产,各生产环节安全风险增加,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提醒:

01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期间是事故易发、多发阶段。生产设备短期停产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一些从业人员节后上班,思想上存在放松情绪。部分企业为补进度、赶工期,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生产现象,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各单位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始终警钟常鸣,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复产安全,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扎实做好节后复工的各类安全工作。

02全面开展复工复产隐患排查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复工复产检测检修和隐患排查计划,复工复产前必须对生产施工系统、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测检查,确保处于完好适用状态,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高危行业节后复工复产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条件,按照法定程序报备复验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03组织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前所有安全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到位。要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复工复产方案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考核。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及转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

04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精准把握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和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冶金等工贸、旅游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 提前谋划、及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对复工复产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复产复工自查自改工作,严格履行复产验收手续,严格落实安全复工方案,严格岗前培训,严禁盲目复工复产。

05严把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关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复产验收标准, 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 切实做到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 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 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严禁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进行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 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06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应急管理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分析复产复工期间各种危险因素, 改进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 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科学安排应急救援力量,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确保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迅速控制、及时救援,切实减少损失。

黑龙江黑龙江省安委办针对国庆假期临近结束,人员出行返程高峰、节后开复工及生产旺季即将到来的实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强化“五个进一步”,切实做好国庆长假后期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人员出行返程高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返程高峰道路交通安全;要加强路面管控力量,做好重点区域、路段疏导保障工作,防止出现长时间拥堵引发的安全问题;要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两危一客”、旅游包车、校车做到逢车必查,严查客运车辆超速、超员、非法营运和疲劳驾驶等非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重点防火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以城乡地下经营场所、大型综合体、文博场所、“九小场所”、农村粮食收储场所、养老场所、学校、医院等为重点,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农村“火烧连营”灾害事故。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安全工作,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秩序,依法打击各类旅游不法行为,加强旅游景点安全管理,不间断开展安全巡查,根据景点承载能力,分时段合理疏导控制客流,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醒游客加强自我安全防范,防止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同时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节后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坚决防止突击验收、“带病生产”,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擅自复产复工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级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要统筹安排节后安全生产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完善细化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检查,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坚决防止出现节后安全生产事故反弹。要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人为火”防控工作,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监测,抓好野外火源管控,落实“四个一律”,确保不发生“人为火”;要对森林旅游区、弹药库、油库、仓储库等重点部位严加防范、死看死守,特别是要重点加强林区工作人员管理,严防麻痹大意思想滋生;深入开展依法治火,强化宣传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严格值班值守工作,顺畅指挥体系,全面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火情,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各界、有关部门和公众做好防范应对。


甘肃甘肃省发布节后安全生产警示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徐俊勇)国庆长假之后,大量企业复工复产。为确保生产安全,10月6日,甘肃省安委办、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发布节后安全生产警示:

1.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把生产安全摆在第一位,坚决做到先安全、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2.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复工复产前必须全部到岗到位,严格履行各层级安全责任。

3.完善复工复产方案。研究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矿山、危化、建筑等风险系数高的企业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开车(工)方案、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控制作业人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4.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切实做到先培训,再上岗。

5.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隐患不消除不开工复工。

6.开展全面检查检修。对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有故障的设备及时检修,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广东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部署节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要求企业复产复工必须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为切实抓好国庆节后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省应急管理厅10月6日作出专项部署,要求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复工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六个一”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省应急管理厅指出,受国庆假期停产停工影响,企业生产涉及的“人、机、物、环、管”各环节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各类安全风险集聚、叠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事故。节后部分国庆期间停产停工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陆续复产复工,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各地务必进一步摸清本地区复产复工企业底数,切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克服“假期综合征”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力抓好复产复工安全的各项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团队必须在岗在位,严密组织做好复产复工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复产复工前,必须严格落实“六个一”要求,即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省应急管理厅强调,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复工情况,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六个一”要求的情况,凡未严格落实要求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不得强行复产。

来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广东应急管理、凤凰网河南、新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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