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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第四检查组在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大量不合格硝酸铵产品混堆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应急管理 Author 左希斌 肖艳鹏

举一反三 明查暗访

硝酸铵中转库房无出入库管理制度,产品状态标示不清且与不合格产品混放;动火作业票气体检测无具体内容,风险分析不全、签发时间混乱……8月9日,国务院安委办第四检查组在重庆市垫江县就硝酸铵等爆炸性重点管控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明查暗访时发现,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突出问题。
重庆富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70年,现已发展成以合成氨为基础原料,生产碳酸氢铵、硝酸铵、亚硝酸钠、硝酸钠、硝酸钾、氯化铵、液体二氧化碳、吗啉等产品的综合性化工企业。
检查组突击检查、直奔现场,对该公司涉及硝酸铵(含中间产品)生产、储存的中控室、中转库房、包装车间、液态硝酸铵装卸点等多个环节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组发现,该公司中转库房内堆放着大量硝酸铵产品,但该库房无出入库管理制度和相关台账,现场工作人员对于堆放此处的硝酸铵产品总量底数不清。
同时,库房内混合堆放有大量不合格硝酸铵产品,且合格产品与不合格产品标示不明。据现场工作人员解释,该公司每周会对不合格硝酸铵产品进行集中清理。
“动火作业票上气体检测无具体内容,检测没检测、检测出了什么有毒有害气体不明,安全风险分析也不全,基本上都写着烫伤。没有详细的安全风险分析,如何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检查人员在随机抽查的动火作业票上发现诸多问题,并指出该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重大安全隐患
检查人员还发现该公司动火作业票签发时间混乱等突出问题:“安全环保部作为动火作业的最终审批部门,填写的时间比其他审批部门填写的时间还早,时间颠倒,说明动火作业管理流于形式!”
作为一家涉及硝酸铵生产、储存的企业,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生产储存应该重点管控、严格管理。检查组强调,该公司要认真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和黎巴嫩贝鲁特“8·4”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硝酸铵等化学品储存管理和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管控。
根据检查组检查的情况,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立即对该公司存在的特殊作业制度未有效执行这一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后,第四检查组分兵两路,在渝期间将分别对重庆市涉及硝酸铵生产、储存、使用的企业和涉及硝酸铵流向的港口货场、物流企业以及化工园区等进行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记者:左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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