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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普查办连续举办三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业务培训班
9月7日至25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珠海连续举办三期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业务培训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要求,帮助各省(区、市)和试点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提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实施水平,指导地方落实好今年普查试点各项工作任务。
本次业务培训每期5天,全国近300名学员参加。培训采用专题讲座、专家授课、现场答疑和集中研讨等方式进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要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应急管理系统普查试点工作相关技术规范和软件系统操作等。
通过培训,学员们切实增强了组织开展风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掌握了风险普查的各项业务知识和软件系统操作流程,为风险普查工作的全面推开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