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这家企业超试生产期限,已责令停产整改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安全生产 Author 程程
日前,根据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要求,重大危险源第六督导核查组在天津、江西、湖北等重点省份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督导核查。
2021年6月19日,第六督导核查组赴江西省吉安市欧氏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4000吨杀虫单改扩建及其4200吨副产盐项目的试生产日期为2020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4日,已超半月,目前属于超期试生产状态,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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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试生产超期了知道吗?”“为什么不做延期?”“你们在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面对督导核查组的连连质问,企业负责人面面相觑、点头承认。
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生产农药杀虫剂的老厂,目前涉及胺基化和氯气两处重点危险工艺,有液氯仓库3级(20吨)、甲类罐区3级、剧毒仓库4级三处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化学品有甲醇、二甲胺、三氯化磷,剧毒化学品有氰化钠、液氯。
督导核查组危险化学品专家苟正华正在检查氯丙烯卸车泵区
督导核查组前往微型消防站检查时,要求企业员工现场操作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的使用。企业员工在打开包装箱准备穿戴时,发现气瓶上的肩带出现了断裂。消防专家李宁宁随即要求其更换一套空气呼吸器再次进行操作。
“十分钟了,你还没有穿完,动作太慢了!一旦遇到氯气泄漏,这么长时间你肯定中毒了!你们没有定期培训吗?”企业员工拖拖拉拉,整个操作过程动作不规范,十分不熟练。
“建议你们搞个比赛,定期训练!”
专家还发现,包装箱内的空气呼吸器检查维护记录并没有填写。
督导核查组危险化学品专家宋东日询问企业员工有关情况
此外,企业冷冻水车间内的交接班室对面是甲类生产装置,交接班室内有大量员工,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整改。危险化学品专家宋东日告诉记者:“这是非常危险的,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生产装置区内,一旦发生突发事故,现场的值班人员没有配备任何的防护装备,是根本无法及时撤离的。若需设置交接班室,就应当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中的规定,在2020年底以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
督导核查组要求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试生产行为;当地应急部门要对其试生产超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地方政府要举一反三,对类似的试生产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依法严惩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此次督导主要核查企业自查自改质量和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是为了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攻坚之年取得更大成效,巩固“消地联合”监管机制,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