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行一周,这些常见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北京丰台
8月1日9时许,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防火监督员来到了位于方庄的亚胜铂第公馆,开展“回头看”式消防安全检查。在此前的7月24日,防火监督员就曾来到这里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开闭式防火门开启的问题后,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
江苏无锡
广西桂林
检查另发现广西金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恭城分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检查组人员依据《规定》对两家物业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并分别处罚2000元,并要求相关负责人按现场实际情况立即落实整改。
河南周口
8月3日,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进行检查中,发现一家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违法情况。
消防监督员依据《规定》对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处罚款3000元,并要求相关负责人按照现场实际情况立即落实整改。
四川达州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举报投诉称,四川九星超越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一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经进行现场核查,举报情况属实。在后续调查取证中发现该小区控制室无证的值班人员,本人并不知道要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其岗位是物业公司所安排的。达川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四川九星超越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9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浙江瑞安
8月4日上午,浙江省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对位于瑞安市万松东路165号的瑞安市罗阳大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浙江安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指派无证人员在消控室值班。
消防监督人员现场查看该消控室值班记录本后,依据《规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江西新余
8月4日,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多个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小区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违法行为,依据《规定》对该物业管理公司罚款2000元。
陕西宝鸡
8月5日,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盛世名门小区、尚府小区等高层住宅建筑进行了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盛世名门与尚府两个小区的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并且少于2名值班人员。
因两个小区同属于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扶风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规定》对该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该物业管理单位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要求相关负责人立即落实整改。
内蒙古巴彦淖尔
8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内高层住宅小区居民杨某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经大队执法人员多次沟通,车主拒绝整改。
临河区消防救援大队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规定》给予杨某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辽宁本溪
8月6日,辽宁省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本溪县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溪满族自治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区,其消防控制室存在无人值班的情况。
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安排2名监督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核查中,大队监督员发现消防控制室有2个值班人员值班,但2人均未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针对此违法行为,大队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并对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