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科普 | 村民烧秸秆被立案处罚,这些防火知识要牢记!
10月2日19时15分许
湖南长沙县北山镇牌楼村突发火情
镇村干部、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立即赶赴现场
组织全力扑救
火情迅速扑灭
经查
火情发生在北山镇牌楼村村民杜某的责任田内
过火面积约0.5亩
系杜某图方便焚烧秸秆引发火情
所幸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杜某擅自焚烧秸秆
其行为涉嫌违法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已依法对杜某予以立案处罚
10月3日17时34分
长沙县长龙街道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
有人在湘峰村上坡组露天焚烧秸秆
随即反映至长龙行政执法队
执法队员立即赶赴现场
经走访调查
确认露天焚烧稻草秸秆当事人为孙某某
执法队员和当事人孙某某一起指认现场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执法队员将依据法律法规
对孙某某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和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处罚
焚烧农作物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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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 + +
野外用火要格外小心
秋收时节更要当心火灾
这些安全知识要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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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小提示
一、收割防火
1、严禁焚烧秸秆;
2、不要在成熟的田里吸烟,烟蒂落地要踩灭,严禁在收割机内吸烟;
3、收割机作业期间要及时检查、清理,收割机随车要携带灭火器材。二、运输防火
1、运输秸秆时,不得超载超高,以免车高碰挂电线,发生火灾;
2、运输车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机器油箱和输油管道,避免漏油、滴油。三、储存防火
1、储存场所应配置必要的水桶、铁锹等灭火器材;
2、正确堆放秸秆草垛,堆放方式要科学合理,避免在烟筒附近和通风不良的地带堆放;
3、杜绝小孩玩火,家长在农忙季节不要忽视小孩的管理和教育。四、生活防火
1、火灰不能乱随意倒,要用水将火灰的余火泼灭,倒在安全的地方;
2、经常教育小孩不要在田间、树林、草垛等地方玩火,由于秋季风向无常,很容易造成火借风势引发火灾事故;
3、要对厨房的烟囱进行检修,以免在烧火做饭的过程中引发火灾事故理和教育。
秋收农忙 防火勿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