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工贸企业 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请对照排查!

近日

应急管理部印发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

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具体明确了哪些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工贸企业

对照标准主动排查

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以上所列情形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

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

应当保证正常运行、使用

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制作:中国应急管理报融媒体工作部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延伸阅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0号

· 应急管理部发布《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 实录 | 应急管理部举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新闻发布会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