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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严肃查处→奖励举报人!

为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谎报瞒报事故进行举报,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的安全生产治理浓厚氛围,近期,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从严肃查处的举报案件中选取并公布4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个体户违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





2023年8月2日,曲靖市罗平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络实名举报,反映罗平县某办公用品店无证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按相关程序,罗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举报线索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办公用品店存在无证储存经营甲醇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罗平县应急管理局作出没收违法储存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并处2万元人民币罚款。

对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奖励举报人3000元人民币。






案例二:某工程施工单位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2023年8月8日,昆明市富民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网络实名举报,反映2022年9月28日在滇中引水工程蔡家村5号洞施工时,有人被洞顶落石砸中头部死亡,该事故涉嫌瞒报。按相关程序,富民县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涉嫌瞒报事故进行调查。经查,该工程施工单位于2022年9月28日发生一起经医治无效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并隐瞒不报。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富民县应急管理局对事故瞒报单位处165万元人民币罚款,3名事故责任人员共处19.1万元人民币罚款。

对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奖励举报人3万元人民币。






案例三:某公司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2023年1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接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曲靖督导帮扶组转办群众举报,反映曲靖市会泽县大海乡私挖乱采,矿主有铅锌矿探矿证,现开采磷矿石销售。经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核查,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会泽县某公司以探代采开采磷矿,另一公司明知该矿产品属该公司非法开采,还作为债权受让并擅自出售。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三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两家公司涉嫌非法采矿,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有关规定。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于2023年7月26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月12日公安机关立案开始侦查。

对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举报奖励从严打击非法盗采盗运矿产资源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奖励举报人1万元人民币。






案例四:某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2023年3月13日,曲靖市能源局接群众电话实名举报,反映宣威市某煤矿存在重大隐患:一是探水眼没打到位;二是掘进工作面前探梁实际没使用,特殊工种人证不符。根据线索,曲靖市能源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核实:一是煤矿未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两探”要求,二是煤矿支护工综掘机司机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综掘机,认定举报线索属实。以上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五十三条,《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曲靖市能源局给予该煤矿警告,并对煤矿及个人处30.2万元人民币罚款。

对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奖励举报人4.53万元人民币。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工作

为社会公众提供

便捷、快速、有效的举报渠道

2022年,应急管理部开发上线了

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和举报平台


举报方式


方法一扫描下方“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点击【一键登录】登记手机,点击【我要举报】阅读举报须知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即可填写举报内容,在【个人中心】可以查看举报记录和受理情况。


方法二:关注“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通过底部菜单栏【服务】选择【安全生产举报】,进入举报平台。

扫码关注应急管理部微信



方法三:登录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网址: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23/#/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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