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改革正式文件(司法部)
大家期盼的正式文件以及来了,这个虽然是征求意见稿。但按照我们国家的惯例,征求意见稿几乎约等于正式文本,除非异议很大。
下面是大家最关心的两点解读!
报名条件:大家都能考!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 月 日起施行。
【学历解读】
1、办法生效前已经取得学历,可以考!包括法本、非法本、非全日制。
2、办法生效前已经入学的,可以考!包括法本、非法本、非全日制。
3、办法正式生效日期应该是在春节后,3月末。【因为司法部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2018年3月7号,所以在此之前不会出正式文件,征求意见以后开几次会,才能通过,所以应该在3月底】
【总结】2018年以前入学的(不是取得学历的):可以考!!!!
意思就是,只会影响2018年以后入学的,之前所有人都不受影响,受影响的人还没入学!!!!
去年可以考的,今年依然可以考!!!!
非法本可以考、非法本大三可以考,法本可以考,非法本大三可以考、非全日制可以考!
庆祝吧!大家的意见被采纳了!
考试变化:确定两考!
第十一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确定:一年考两次!
第一次客观题(全选择题),第一次考过才有资格参加第二次考试(全主观题)
第一次的成绩2年内有效!
考试时间暂未公布!
之前我就说要两考,还不信!还说我博眼球!现在信了吧!!!!
没有充分的把握,我是不会说的!!
其他都是无关痛痒的,大家可以点击下面“阅读原文” 几个字,跳转司法部官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