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涵,法律人眼里你有点高级渣
贺涵,气质儒雅、冷静睿智、双商在线、颜值担当、粉丝无数。萨德让中国女人把都敏俊、宋仲基这些老公都扔了,一部《我的前半生》提供了一个本土新老公,使得女人们像发现了外星人一样,大呼“贺涵只应天上有”,睡梦中也会喊出“贺涵救我!”
外行看热闹,内行……忙得没空看电视剧吧。作为一名在跑步机上追剧的律师,前半部分看得心痛难当,后半部分看得五脏俱焚,越看内分泌越紊乱,这剧暴露了转型时期中国人的问题三观。更可怕的是,这三观正影响着数亿职场观众。三观虽然不是我家开的,但今天我就从法律角度,冒着被扔鸡蛋的风险,说一说:贺涵,从法律上讲,你有点高级渣!
1.跳槽不是你想跳,想跳就能跳跳槽不是你想跳,想跳就能跳:《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
这是个几乎所有公司都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贺涵就职于比安提咨询公司,因为和老板没谈成利益分配,就带着比安提的秘书和两个项目经理,跳槽到楼下与比安提公司从事相同业务的辰星公司。不仅如此,还把比安提预签约的客户卡曼这重要一单带到辰星。又在紧要关头,为了证明唐晶在自己心里的位置胜过生意,贺涵放弃了卡曼。
贺涵,你这样的举动,会给“每天假装在生活的2000万北京人”做出一个错误示范,仿佛跳槽是一件可以任性的事。既可以带走人,也可以带走客户,更可以带走商业秘密。这在现实中,是有着巨大法律风险的。
比安提是咨询界的龙头老大,这么大个企业,不可能没有HR,也不可能和自己的高级管理人员不签订离职竞业限制协议。“离职竞业限制”,在《劳动合同法》第24条,是指公司高管、高级技术人员或承担保密义务的职员约定在离开单位一定期限内,不能到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简单地说,就是蒙牛的高管不能一离职就去伊利,也不能自己开个牛奶厂。当然,离职人员想在短时间内转换跑道,极幸运地找到合适的工作,是相当难的。所以原单位要给离职人员适当的竞业补偿金,离职人员才比较容易接受竞业限制协议。对原企业而言,支付一定的金额,但能保证其较大的商业利益,也是相当值得。没约定给多少,咋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6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中未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我的前半生》里,贺涵、唐晶、陈俊生都属于公司高管。如果高管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说走就走,任性跳槽到竞争公司,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这将会给原公司造成灾难性的后果。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如果贺涵和比安提签有竞业限制协议,则他的行为要对比安提承担违约责任,等待他的,是高额的违约金。
退一万步讲,比安提和贺涵之间即便没有竞业限制协议,贺涵也不能这么张狂。《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请注意,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区别见下:保密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论是否签订了保密协议,劳动者都要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协议是签了才有义务;另外,竞业限制需要原单位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而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的,不需要另行支付保密费。
有人问,竞业限制和商业秘密保护有什么关系?
只能说,竞业限制有涉及商业秘密保护的竞业限制和不涉及商业秘密保护的竞业限制。同样,侵犯商业秘密也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之劳动者侵权和非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其他主体侵权(这一句话读完很想揍人,非法律人士可以自动跳过)。
总之,像剧里贺涵这样做的,分分钟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说,很可能在行业里就被拉黑了。亲们,追剧有风险,模仿需谨慎哪。
2.对子君毁人不倦的就业指导对子君毁人不倦的就业指导:《劳动合同法》第26、39 条
罗子君要辞职,挑战一份新的工作,可是履历却与新单位的要求相差甚远。贺涵为罗子君伪造了简历,罗子君担心事情穿帮,贺涵不以为然地说,人家不会问的,问了你就答得和真的一样。看到他把假简历递给子君后,故作潇洒地往后一撩衣角的姿态,我好想冲进屏幕赏他一巴掌。他不知道,他做的这份假简历,有可能陷子君于劳动合同无效、单位单方解除这份劳动合同的难堪境地。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和39条规定,劳动者以欺诈的手段,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编造假学历、假履历,就是典型的欺诈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罗子君在职场中被发现编造虚假学历、履历,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活生生的案例。比如,有个郑州某高校,招收了一个捏造北京大学博士学位的教师,入职后,该教师还得到了单位分的房子和丰厚安家费。最后被查出,不仅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而且还被判诈骗罪。
看过电视剧的同学们,千万不要被贺涵误导了哦!
3.渣,为什么说贺涵是“高级渣”?白光是普通渣,白光的渣写在脸上,渣得光明正大、一览无余。但贺涵的渣,披着高智商和助人为乐的外衣,相当高级。
贺涵有着“成功导向型”价值观,好为人师,自恋性人格,断然不肯交付真心,常在利益和情感的两头摇摆。他因利益分配不均而离开比安提,却告诉唐晶是为了和唐晶的感情而离开。他自言“为达目的,不问来者”,是中国商场厚黑学的隐秘代表。他上半场以“菩萨心肠,金刚手段”扮演救世主,获得了屏幕前无数少女、妇女的心;但随着剧情展开,就会发现,他习惯性撒谎,无论出发点是善意还是恶意,说一句、藏半句,巧言善辩。被戳穿了,就振振有词,大段大段道理先给你砸晕。他完美无缺、光环逼人,却总有种凹造型过头的感觉。先不评价他爱上十年女友的闺蜜这件事,就问他爱谁?他谁都不爱,他的感情纯度配不上唐晶,也配不上子君。他不动声色地享受被周围女人环绕崇拜,三言两语就能说明的问题,十年了都没给能给自己女人一份干净的安全感。唐晶是他最得意的作品,把唐晶培养起来后,这幅画已经没有他描画的空间了,转向了白纸一张、静待培养的罗子君。他爱的,是自己。
卯着劲给自己广大妇女同胞塑造的本土老公,却是个教科书级的厚黑人物。贺涵的背后,折射的是中国转型期畸形的价值观,那就是“成者为王败者寇”。当然,我赞成影视作品的内涵要多元化、去教化意味,多描述,少评价,但是作品的立意确实有境界差别,这是否认不了的。同样表现宫廷斗争主题的《甄嬛传》和韩剧《大长今》,前者揭示“在残酷斗争中,你必须比对手更阴险毒辣,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而后者始终坚守自己的道德原则,作品的主题是“只有正义才能战胜邪恶”。高低优劣,立见仲伯。《我的前半生》,让人不敢相信爱情,不敢相信亲情,不敢相信友情,在人际关系恶化、社会诚信缺失的今天,它成功地加剧了人们的信任焦虑。功不可没的,就是贺涵这个不动声色的高级渣。
赵虎知识产权律师团队(简称“虎知队”)是一个以知识产权业务为主、诉讼和非诉业务同样出色的团队,团队成员均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知名法学院,全部硕士以上学位。各成员法律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实践中,该律师团队以其专业严谨的态度和周到热情的服务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
作者: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虎知队 马丽丽律师
编辑:南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