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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速看真相吧!
这两天
网上出现了一篇热文
标题是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一时之间大家都在热传
点开文章
里面是一个视频
大意就是一个关于继承财产的事情
△视频截图
文章称,一位女子虽然身为独生子女,却无法100%继承已经故去的父母的房子。
真是如此吗?
辟谣
谣
视频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案例中,主人公父亲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理论上被分成了很多份额。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不然主人公无法顺利100%继承房产。
辟谣
经查证,中国现行继承法是从198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截至目前,没有出台过任何新的《继承法》。而关于遗嘱问题,具体问题恐怕还是咨询律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宜,切勿轻信来源不权威的网文。
另外,独生子女的亲属关系简单,办理继承公证的难度小。只要被继承人死亡事实和亲属关系清楚、遗产确实存在, 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很少。
证明独生子女跟父母之间关系且惟一继承人的身份也不是难题,《独生子女证》即可证明 。
我国进行遗产处理,主要分为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独生子女家庭仅表现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体法律适用与继承处理程序上并无任何特别之处,独生子女可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处理遗产继承等事务。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自然会走上法院诉讼;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独生子女确定为惟一法定继承人,就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
来源丨现代快报、北京日报 全民较真
编辑丨刘天乐
值班主任丨黄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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