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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
市民政局发布撤销14个社会组织公告。
因无法与下列社会组织取得联系,
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
下列社会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
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2办公楼311办公室
电话:0731-88665444
如下列社会组织不服本处罚决定,
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0日内向长沙市人民政府
或湖南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在6个月内
直接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
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1.长沙市圆缘婚姻介绍所
2.湖南湘麓进修学院
3.长沙市月亮岛老年公寓
4.长沙康明眼科医院
5.长沙市彩虹桥肾友关爱中心
6.长沙市绿色印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7.长沙市湘行天下关爱乡村儿童公益服务中心
8.长沙高新区双凤幼儿园
9.长沙市鹏润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
10.长沙市湘江给力体育中心
11.长沙市德武堂公益服务中心
12.长沙市仁乐公益发展中心
13.长沙市慈爱家社会服务中心
14.长沙中日文艺爱好者协会
来源丨长沙晚报 通讯员 邹艳青 记者 匡春林
编辑丨姚碧姿
值班主任丨黄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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