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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男子撕毁法律文书遭开除,公司被罚款50万!

长沙晚报 2020-01-30
因一起经济纠纷
宁乡法院执行干警
向湖南某建筑公司送达法律文书
要求协助冻结工程款


没想到
该公司一名员工
中午喝多了,耍起酒疯
不仅当面撕毁文书,还出言不逊!


这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法警蜀黍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


9月17日,记者从宁乡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湖南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携致歉信来法院道歉,承诺配合法院的执行,涉事员工被开除


事件起因

今年8月,原告汤某向宁乡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郑某,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郑某在湖南某建筑公司未付工程款200万元。法院于8月1日下达了财产保全的裁定。


8月8日下午,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了湖南某建筑公司,由公司前台接待至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办公室,要求湖南某建筑公司协助冻结其应向被申请人郑某支付的项目工程款200万元。公司工作人员拒不签收,执行干警遂采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


15时38分,执行干警在公司门口拍照留置送达。这时,该公司工作人员追至门口,他将民事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当场撕毁,揉成一团,丢给法院工作人员,并口出狂言,声称拒不配合法院执行。


▲涉事员工


鉴于该情况,法院于8月16日作出了处罚决定书,认为湖南某建筑公司有协助法院执行的义务,而公司拒不协助法院执行,且当场撕毁法律文书,藐视法律尊严,该公司的行为妨碍民事诉讼,情节严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湖南某建筑公司处以50万元的罚款,限于今年9月1日前交纳。


8月16日,该公司安排了涉事员工来到法院当面道歉。8月29日,公司负责人携带致歉信来到法院,向法院致以歉意。公司负责人表示,当日接待的工作人员不懂法律知识,加之当日中午喝了点酒,情绪控制不当,在接收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发生了不应该发生的行为,公司认识到该行为是严重错误的。事后,公司高度重视,并以此为反面教材,在公司开展法律知识学习。

公司负责人出示的一份通报显示,涉事的公司员工徐某因上班时间酗酒,拒收法院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其行为影响了公司形象且给公司造成了不良后果。根据公司管理规定以及《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公司决定解除与徐某的劳动合同。


知法守法很重要!
千万不要挑战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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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黄俊峰

编辑丨刘树源 实习生 胡海霞

值班主任丨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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