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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路同发大厦24楼火灾调查结果来了!2人行拘
1月9日,
记者从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
同发大厦火灾事故中两名责任人
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2019年12月16日6时54分,长沙消防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芙蓉中路同发大厦24楼公寓发生火灾,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定王台、劳动路、五一广场三个消防中队、7台消防车、49名消防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7时17分,火灾被完全扑灭。
记者了解到,此次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除起火源头2407房外,紧邻的其他4间房均受损严重,过道、天花板破损,墙壁被熏黑。所幸消防救援及时,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事后调查,火灾发生后,物业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私自离开值班室。此外,值班人员没有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而消防法律法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要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每班至少2人。
记者从长沙消防部门了解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依法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目前,该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魏某武和保安部经理王某存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资料图片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飞速发展,大型高层建筑也日益增多,一旦火险来临,极易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但是如果肩负防火责任的人员能够认真负责起来,有些损失本可以避免。”长沙消防相关负责人提醒,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一旦火灾发生,拥有清醒头脑且实操经验丰富的值班员才能真正帮助迅速正确操作系统,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 " 防火墙 "生效。因此,物业公司务必要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将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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