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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春节长沙这些地方和时段禁燃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严管

长沙晚报 2020-01-29

随着春节脚步的临近

不少市民选择燃放烟花爆竹

来增添年味、增添喜气

但是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炮竹

还得遵守相关规定




今日,长沙警方公布了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区域和时段。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当天(正月十五日),上述限制燃放区域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燃放烟花炮竹,不仅污染环境,还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希望广大市民理性购买规定品种内的烟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



据长沙市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0警情进行迅速处置,严格落实“一律上门核查现场、一律带至派出所盘问审查、一律形成笔录材料、一律依法依规处理、一律形成工作台账”五个一律的查处机制,依法查处到位,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清查,市公安局现已组织应急、城管、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中心城区退出的烟花鞭炮销售网点进行清查,严防违规售卖烟花鞭炮的行为。




据了解,一年来,全市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单位800余家,整改安全隐患301处;


取缔中心城区烟花爆竹临售网点327家;


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63起,行政拘留168人;


办理烟花爆竹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8人,捣毁非法生产窝点2处。


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87起,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187人。




长沙公安在此呼吁

保卫蓝天,人人有责


希望广大市民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宣传,从自身做起,树立“遵守燃放规定,创建文明和谐”的新理念。


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向公安、应急、市场监管、质检、交通运输等部门举报,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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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
编辑丨曾茜值班主任丨黄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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