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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宏一审获刑10年6个月!

长沙晚报 2020-11-01

6月10日上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长沙市政府原副市长李晓宏受贿案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李晓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宣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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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韩爽
编辑丨彭雨纯值班主任丨黄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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